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9月2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芜湖市鸠江宜居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巡察。12月13日,区委巡察组向中共鸠江宜居公司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整改落实,夯实主体责任,区宜居公司第一时间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会议结束后,立即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察整改责任交接提示制度》等文件精神,并布置巡察整改工作。12月18日召开党支部会议,审议通过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整改过程中,注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类似问题,追根溯源,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在健全制度上着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反复,避免同类问题发生,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四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宜居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亲自过问,牵头整改14个具体问题,先后20次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推进整改工作,并通过支委会、办公会、重点工作会议等进行布置安排,有力有序有效地采取措施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推进国有资产运营和管理方面。
1.不断深化理论武装学习。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是自巡察反馈以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重点学习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方面的重要讲话。二是加强第一议题学习的督促检查,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三是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公司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统筹推进谋划工作。
(2)坚持学用结合。一是紧密结合实际,把“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与推动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找准“第一议题”学习与实际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二是根据《改革方案》,2024年由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通过社会化公开方式招聘副总经理2名,扎实推进公司实质化运营工作。三是2025年2月13日组织召开区安居(宜居)公司2024年度述职评议大会,压实责任,进一步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完成公司2024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2.扎实推进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3)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台账。一是提请区国资委会同区建投公司通过多次对接查验档案材料及前往资产实地查看等方式不断推进清产核资工作。二是与区建投公司完成资产台账中214处资产的核对更新工作,建立准确完整的固定资产台账,并签订2025年委托代管协议。三是对于工农橡胶厂资产管理工作,待区工信局解决改制事项并完成资产移交等手续后管理该资产。
3.进一步规范公租房运营管理。
(4)加强公租房房源管理。一是主动对接奇瑞等企业提供产业新城小区公寓作为职工宿舍。2025年4月,已同奇瑞公司完成第一批767套公租房租赁合同签订工作。二是根据《关于给予家庭特殊困难群体公租房租金减免(补贴)的请示》文件及批示,对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的,完善公租房租赁合同手续。三是举一反三,2024年10月23日,印发《鸠江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使用实施办法》(修订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后续管理,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的社会保障作用。
(5)加强公租房常态化监管。一是通过对租户身份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公租房转租转借情况的,第一时间纠正其转租转借行为,对拒不配合整改的,诉讼至人民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二是积极履行委托方监督管理责任,督促相关用房单位对违规使用公租房的情况进行整改。三是举一反三,建立公租房常态化监管机制,通过“入户调查、群众举报、电话沟通”等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租户信息台账。同时张贴禁止公租房转租转借公告,设立举报电话,进一步加强对公租房常态化监管。
(6)加强公租房租金收缴。一是成立区宜居公司租金清欠工作小组,通过上门催缴和约谈承租人等方式加大催缴力度。二是截至2025年4月30日已依法全部完成个人欠款追缴。三是建立“一发二催三腾退”动态管理模式,切实防止公租房欠款现象发生。同时积极落实《芜湖市公租房领域违规行为核查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市级抽查、县区互查、第三方核查工作,全面了解、整治公租房工作薄弱环节,促进优化住房保障工作。
(7)加强对委托管理服务机构监督。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重点对《芜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及《鸠江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使用实施办法(修订版)》等文件内容进行学习研讨。二是加大对委托管理服务机构日常检查频次,坚决做到用合同、制度、考核检查结果反向督促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积极约谈委托管理服务机构相关负责人,督促其按要求做好公租房运营,同时按季度开展委托管理服务机构考核工作。
4.进一步提升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水平。
(8)加快产权证办理。一是成立了国有经营性资产权证办理专班,通过调取建设资料、召开协调会议等方式推进权证办理工作。二是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化服务,通过“要件替代、联合审批”的渠道办理初始登记证。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梳理不动产登记办证情况,对于具备办证条件的资产,加快权证办理进度。
(9)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重点对《鸠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学习研讨。二是摸清底数,制定完整的闲置资产台账,结合资产类型、盘活难易程度,通过分割出租的方式公开挂牌招募承租人。三是举一反三,常态化推进资产盘活工作,自巡察以来,新增运营资产9455.15㎡,并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了全部闲置资产的挂牌工作。
(10)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一是部分资产被违规占用,积极向鸠江区人民法院提交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依法强制腾空,并对外挂牌出租。二是对闲置资产进行梳理,制定盘活计划,通过出租、合作经营、处置等方式提高资产利用率。三是举一反三,建立《区宜居公司受委托运营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落实资产常态化巡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自巡察以来,共开展资产巡察及资产占用排查12次,共52处,未发现其他闲置资产被占用情况发生。
(11)加强经营性资产租金收缴。一是通过上门催缴和约谈承租人等方式加大催缴力度,对拒不缴纳的租户,启动司法诉讼程序进行追缴并申请强制执行。二是通过业务培训、互相交流学习的方式,提高工作人员工作水平及业务素质,2025年2月,组织开展区宜居公司资产运营管理培训会。三是建立《区宜居公司受委托运营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落实租金常态化催收制度,对于多次催收无果的,依法提起诉讼。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效防范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方面。
5.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12)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党性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二是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班子成员开展一对一谈话,督促班子成员结合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三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和责任清单》。充分利用以案促改、廉政谈话、廉政党课、节前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13)做好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一是完善党风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梳理党风廉政风险点10个,制定风险管控措施17条,签订廉洁承诺书24份。二是结合节假日开展廉洁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馆,专题学习等形式,进一步严明纪律作风,强化规矩意识。三是严格落实监察专员监督责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强化对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风险防范,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提醒谈话。
(14)履行政治监督专责。一是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带头研讨,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集中学习并研讨。二是严格落实区委《关于推进区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自2025年1月起,监察专员不再兼任招商部部长一职,切实履行监督专责。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涉及公司重大事项议题积极邀请区财政局(国资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同志与会指导监督,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给予提醒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6.规范工程建设管理。
(15)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一是组织工程部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二是通过深入工程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工程建设情况等方式,积极排查项目建设中可能存在的程序违规、质量隐患、廉政风险等问题。三是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在建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自巡察反馈以来,对2020年以来共65个项目开展自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16)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流程管理。一是组织工程部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提高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二是建立工程项目建设跟踪监督机制,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对未经审批的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加强监管和预防,在项目前期手续审批、项目管理、项目建设等环节,依法履行工程审批流程,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自巡察反馈以来,对2020年以来共65个工程项目开展自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17)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审计定案。一是组织工程部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省、市、区等地方文件,并严格要求按照相应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文件执行。同时严明政治纪律、严格日常管理。二是加强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的沟通协调,及时收集整理竣工决算所需资料,同时加强决算编制和审核力度。三是加强公司内控内审,对在审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自巡察反馈以来,对2020年以来共65个项目开展自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7.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18)按时规范纳税缴款。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二是加强税务管理,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纳税申报工作,确保按时、准确地完成纳税申报义务。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对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的监控,并定期进行自查和整改,经自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19)规范公务接待程序。一是组织综合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鸠江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等接待费报销制度及相关政策。二是完善制度,细化管理。修订完善《芜湖市鸠江宜居投资有限公司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相关规定精神,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按制度开展公务接待工作。三是全面排查,加强整改。对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最新标准对2024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把关接待范围与标准、建立完善公务接待事前审批登记程序、强化票据合规性检查力度,做好整改,规范管理。经自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20)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鸠江区财政财务管理相关文件汇编》等文件,切实提升财务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定期组织财务报销审批流程、票据报销手续审核专题培训,从而提高报账员业务水平及执行报销制度的严谨性,增强财务法规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批与管理,严格规范报账程序与手续,履行会计职责,严把票据审核关。同时定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财务报销手续,确保报销资料的完整性。经自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
(三)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方面。
8.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21)严格履行民主集中制。一是党支部书记带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及“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树牢集体决策意识。二是严格履行民主集中制,2024年12月以来,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已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确保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和决定,决策科学民主。三是组织综合部工作人员学习各类会议记录范例,安排专人真实准确记录会议内容,规范议事决策过程,定期检查会议记录的质量和完整性。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记录,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确保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2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一是党支部书记带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及“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树牢集体决策意识。二是修订并完善《区安居(宜居)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党支部对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前置程序,切实加强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发挥。三是严格落实公司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自2024年12月以来所有涉及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均上公司支委会前置讨论,同时对照《区属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
9.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
(23)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建设工作。二是2024年9月13日报请区国资委党委召开区宜居公司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成立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并按程序确定支委委员,建强配齐支部班子,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开展各项党支部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公司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提高痕迹管理意识,做好活动记录,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24)进一步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建设工作。二是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认真履职,严格落实每季度上一次党课的要求,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公司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提高痕迹管理意识,做好活动记录,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25)规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一是开展业务培训。2024年12月开展党务干部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理论水平,拓展党建业务知识面,提升党务履职能力提高机关党务工作者的履职能力。二是严格依据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并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形式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激发党员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效提升了党员思想政治素养。三是定期自检自查。进一步规范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的工作规程,定期检查调度党支部党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同时做好台账管理。
(四)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做好“后半篇文章”方面。
10.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
(26)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是2024年12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察整改责任交接提示制度》等文件精神。二是切实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细化81条整改措施,责任到人。公司党组织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5次,定期听取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特别是重难点事项的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三是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针对上轮巡察区宜居公司共反馈问题17个中整改不彻底问题1个,于2024年11月14日完成整改。
(27)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通过加强学习教育,2025年2月,组织开展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培训会,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对于租赁到期后需续租的资产,通过请示区政府对其承租人予以续租,完善相关租赁手续。三是加强对经营过程的监管,定期检查资产使用情况,确保租户按合同约定使用资产并及时缴纳租金,对拖欠租金的租户,按合同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区宜居公司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保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全力以赴、久久为功,进一步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好做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区宜居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总结巡察整改经验成果,积极将整改成果转化为行之有效的措施,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强化制度执行力,增强刚性约束力,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整改推进作风建设,以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定期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见成效、不反弹、能持久。同时主动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5865195;邮政信箱:芜湖市鸠江北路77号芜湖国家广告产业园4楼401室;电子邮箱:986476211@qq.com。
中共鸠江宜居投资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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