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鸠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党组(原中共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八届区委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鸠江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5-03-07 11:05

2023年9月25日至11月15日,区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对我局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开展专项巡察。202428日,区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成立整改领导小组。会后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和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区委巡察办和派驻组。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在问题反馈会会后立即会商的基础上形成整改方案草稿,再对草稿进行集体会商,形成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人,细化分解整改事项,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任务措施到位,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人抓,事事有着落。

三是把握整改试点关键。组织了对巡察整改试点工作任务等文件的学习,深入对巡察整改试点任务、流程的掌握,更好的把握要求,落在整改的每个步骤中。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推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高质量发展有偏差。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基础知识储备不足。

1.不注重理论武装

1)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学习不够,谈话7人中3人不清楚习近平总书记哪一年考察安徽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对比较突出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重要讲话精神未结合招投标领域工作实际深入学习研讨。一是2024年2月29日我局召开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包括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和2020年在安徽调研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2024年5月7日我局召开5月份党员大会,集体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使全体党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二是2024年2月29日我局召开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进行学习,局党组成员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对比较突出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重要讲话精神。三是2024年6月15日召开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进行了集中研讨,局党组成员均充分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四是局党组制定了《中共鸠江区交通运输局党组2024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局党组将严格按照该学习计划加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等,并长期坚持理论学习。追责问责:2024年1月22日的民主生活会上,区交通局党组书记和其他党组成员均对“不注重理论武装”问题的情况做了自我检讨。

2.招投标基础知识欠缺

2)未系统组织学习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未见相关学习记录,除部分具体经办人员外,班子成员对招投标领域相关知识知之甚少,对招投标的规则变化和调整情况跟进关注不够,学用结合不紧,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基础知识相对薄弱。一是2024年4月24日举办了业务知识培训会,会议特邀区财政局业务人员及第三方检测机构业务骨干对我单位业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并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相关人员业务能力。二是2024年2月29日我局召开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会上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芜湖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办法》,分管招投标领域的局党组成员带领其他党组成员学习招投标领域的知识,从多个角度,生动诠释了其立法目的、主体架构、基本原则、招标方式、招标程序,带领大家进行了深入学习探讨,提升了局党组成员的业务知识水平。三是局党组制定了《中共鸠江区交通运输局党组2024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将业务知识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中,该计划中要求加强对招投标领域的知识学习,以思想理论水平的提高促进政治能力、党组成员能力的提升,并讲长期坚持业务知识和。追责问责:2024年1月22日的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成员分别对“招投标基础知识欠缺”问题的情况做了自我检讨。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履职尽责不到位。

3.招投标规划设计不严谨。

3)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不到位,高质量编制招标文件能力弱,流标、废标、二次招标现象屡有发生。2017年以来共流标4次,废标1次;二次招标4次。一是对流标项目深入分析流标原因,找出问题症结。发现流标项目均为清单编制单位根据市场信息价编制出来的总价较低的项目,导致投标单位积极性不高,开标时投标家数不满足开标条件;                                               

二是2024年4月24日我局组织了由工程办相关人员参加的业务知识培训会,会议邀请了区财政局从事招标业务的工作人员和专家就招标和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了讲解,提高了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了区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项目标前资料会审机制,并于2024年4月16日对今年蒋安路、新裕路、六议路、永新路、联网路、危桥改造等项目的清单、控制价进行会审,择优选取了项目的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提高了标前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

4)对省、市、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贯彻落实不力。2017年以来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清查自查工作走过场,自查问题交白卷,存在问题33个。一是再次梳理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相关问题并上报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对梳理排查出的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二是建立了2019年交通局成立以来的工程台账,对存在的档案资料不齐全、应审未审等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同时制定了《招标代理选取办法》《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了《鸠江区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5.营商环境有待加强。

5)贯彻“一改两为”有欠缺,2017年以来,因工程建设问题引发投诉、信访、起诉、立案等共13起,诉讼风险和信访隐患大。一是后续将会同属地政府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工作,同时协调财政资金,加快工程款的拨付,尽量减少投诉。二是2024年4月24日我局组织了由工程办相关人员参加的业务知识培训会,会议邀请了区财政局从事招标业务的工作人员和专家就招标和工程建设管理以及《合同法》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了讲解,提高了相关人员业务水平。

党风廉政建设四责协同不够有力,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廉洁风险和作风建设问题突出。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欠缺,招投标工作廉洁风险防控不够严实。

6.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6)党组未结合工程建设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招投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未按年度制定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任务安排、责任分工及完成时限。一是2024年3月制定了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招标计划,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及时将招投标计划于5月召开的局党组会研究,明确了2024年各项目的招标方式等,对招投标计划实现了提前谋划。二是2024年4月18日将招投标工作纳入到《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中,招投标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追责问责:2024年1月22日的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成员分别对“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情况做了自我检讨。

7.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不到位。

7)党组主要负责人未认真组织分析研判廉政形势,对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廉政风险点未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失察失管,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2017年以来,受党纪处分5人次。一是 2024年6月5日我局召开了局党组会议,专题研判廉政形势,对反腐败工作常抓不懈;二是局党组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新制定了《鸠江区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点一览表》,修定了《鸠江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2024年》。追责问责:2024年1月22日的民主生活会上,区交通局党组书记对“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的情况做了自我检讨。

8.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

8)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开展廉政谈心谈话不经常,未组织督促分管领域分析排查廉洁风险点,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常见问题未能及时提醒纠正。一是2024年6月份全局开展了廉政谈心谈话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分别开展谈心谈话,局党组书记对其他党组成员共开展谈心谈话共计3人次,局党组成员对其他党组成员和分管领域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共计23人次,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激发干部内在动力,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二是2024年4月29日我局召开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暨全面从严治党 、党纪学习教育会议,会上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其他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如何运用“第一种形态”,会上局党组书记要求全体党组成员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和高度自觉。三是2024年5月21日局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鸠江区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点一览表》,并修定了《鸠江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2024年》,局党组成员各自对所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追责问责:2024年1月22日的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成员分别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情况做了自我检讨。

9.日常监督不到位。

9)职能监督缺位,以业务为重点内容的专项监督几乎空白,招标投标领域廉洁风险点排查无相关记录,廉政约谈会和廉政协议书签订未能做到全覆盖。一是局党组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梳理,新制定了《鸠江区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点一览表》,修定了《鸠江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2024年》。二是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交通工程项目廉政约谈会,并对2024年已完成招标的6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进行排查,均同步签订了廉政协议。                                         

)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招投标工作随意性大。

10.工程量变更比例高。

10)2020年江北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增加16万元决算工程量的说明未加盖公章,施工单位未办理竣工决算,至今未审计;白茆交管所翻新工程(7.5万元)纳入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一是2020年江北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的决算中已扣除增加的16万元未盖章的工程量。二是因当时白茆交管站办公楼屋顶长期漏雨,造成人员无法办公,在此情况下2021年3月15日经局长办公会会议议定对房屋进行简单维修,资金从隐患整治项目中支出。三是已完成该项目的工程决算审计。加强责任和监督,在今后的项目中严格按图和清单内容实施,对需要变更的内容严格按照变更流程办理。追责问责:2024年6月12日由党组成员对项目负责人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11. 规避公开招标。   

11)2021年鸠江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及联网路(二坝镇)工程,鸠江区发改委立项批复总投资435万元,项目审查概算批复金额为420.37万元,清单招标控制价为392.73万元,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一是发改委概算批复价格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三部分,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实际使用的费用为建筑安装工程费、预备费两部分,导致概算批复价超过400万元,实际清单控制价低于400万元,只能采取限额以下工程项目招标方式。二是2024年4月24日在全体学习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鸠江区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能力。三是建立了区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项目标前资料会审机制,并于2024年4月16日对今年建设工程项目清单、控制价进行会审,择优选取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规范了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选取工作,提高了标前资料的准确性。

12)2023年鸠江区联网路和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白茆镇)工程,项目总投资为440万元,设计概算为426.85万元,清单招标控制价为397.76万元。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一是发改委概算批复价格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三部分,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实际使用的费用为建筑安装工程费、预备费两部分,导致概算批复价超过400万元,实际清单控制价低于400万元,只能采取限额以下工程项目招标方式。二是2024年4月24日在全体学习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鸠江区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能力。三是建立了区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项目标前资料会审机制,并于2024年4月16日对今年建设工程项目清单、控制价进行会审,择优选取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规范了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选取工作,提高了标前资料的准确性。

13)2021年鸠江区自然村通硬化路及联网路(二坝镇)工程,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认施工监理单位,安徽恒数通工程管理项目有限公司两位员工分别代表安徽祥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文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监理单位竞标,违反招投标法相关规定。一是制定了《鸠江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选取办法》,择优选择招标代理。同时安排第三方代理机构及时查询投标单位委托人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并写入代理协议,加强了对第三方代理机构的监管。二是2024年4月24日在全体人员学习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鸠江区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五)工作作风不严谨,招标投标全过程管理有漏洞。

12.标前设计不用心。

14)2019年农村公路扩面工程立项批复2000万元,概算合计2995.26万元,超估算49.8%。一是未能预见到市场材料涨价幅度较大,导致项目概算价格超立项批复价格较多二是2024年4月24日在全体学习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鸠江区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能力。三是建立了区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项目标前资料会审机制,并于2024年4月16日对今年建设项目概算、清单、控制价进行会审,择优选取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规范了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选取工作,提高了标前资料的准确性。

15)2021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有欠缺,2021年11月26日挂网招标后,2021年12月6日暂停招标,2021年12月7日二次招标。一是日常养护项目一般要求为公路工程总承包资质及公路养护工程三类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代理挂网时遗漏了公路养护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要求,招标人及时发现后撤回修改重新招标二是2024年4月24日我局组织了由工程办相关人员参加的业务知识培训会,会议邀请了区财政局从事招标业务的工作人员和专家就招标和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了讲解,提高了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了区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项目标前资料会审机制,并于2024年4月16日对今年项目清单、控制价进行会审,择优选取了项目的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提高了标前资料的准确性。

16)2022年联网路和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白茆镇)监理项目招标限价不合理导致二次招标。2022年5月13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5月20日发布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一是鸠江区联网路和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白茆镇)监理招标限价过低导致开标时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流标二是2024年4月24日在全体学习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鸠江区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能力。三是建立了区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项目标前资料会审机制,并于2024年4月16日对今年建设项目概算、清单、控制价进行会审,择优选取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规范了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选取工作,提高了标前资料的准确性。

13. 标中监管不到位。

17)2017年鸠江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三石路二标段改造工程,标后监管不力,中标单位江西王牌公司并未实际施工,而以内部承包的方式,将工程转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2家单位。一是已于2024年6月对今年县乡道升级改造项目、联网路项目、危桥改造项目开展集中约谈,共约谈了六家施工单位,提高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思想认识。二是自查自纠,对2024年新开工的六个建设项目的施工资质和监理单位的监理资质以及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发现不符合的情况。三是2024年4月2日由交通局党组成员同志对2017年鸠江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三石路二标段改造工程局项目负责人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追责问责:2024年4月2日党组成员同志对项目负责人同志批评教育。

18)鸠江区2023年县乡道升级改造项目--X725莲花大道工程:1.项目经理未到岗,监理单位配合隐瞒。2.安全措施不足,工人未佩戴安全帽及反光马甲。一是2023年6月7日对鸠江区2023年县乡道升级改造项目--X725莲花大道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下达了处罚通知单,给予施工单位处罚10000元,监理单位处罚5000元。二是鸠江区2023年县乡道升级改造项目--X725莲花大道工程施工单位在标后监管系统中按时打卡,保证在施工工期内每月不少于24天在岗。三是加强了对在建的鸠江区2023年县乡道升级改造项目--X725莲花大道工程的巡查,做好巡查记录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记录并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核查2024年施工中的6个项目,未发现问题。四是严格执行《鸠江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19)2020年江北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工程审批单未见监理单位签字盖章。一是2020年江北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决算中增加的16万元未加盖公章的工程量清单不予认可,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扣除。二是举一反三,制定了工程项目决算审计(内审)流程和审批表,在已检查的五个项目中,未发现问题。三是对工程项目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严格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皖交建〔2021〕198号)和《鸠江区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追责问责:2024年6月12日由党组成员同志对项目负责人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14. 标后决算不及时。

20)2019年3月以来,已完工的41个项目中有11个未按合同约定条款及时办理决算审计。一是11个未按合同约定条款及时办理决算审计的项目已全部办理完竣工结算手续,审计报告已存档。二是2023年已完工的10个项目进行自查,均已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存档。三是加强对竣工决算、审计时间的时效性认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决算审计手续。

15. 档案管理不严谨。

21)区交通局工程档案资料存在缺失和未归档现象,工作汇报中提到的“江北公墓道路建设项目”在工程台账中未见。一是自查工程项目台账,确认台账中无未录入项目;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确立完善《区交通运输局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16. 合同签订不规范。

22)签订合同未加盖骑缝章、相关负责人未签字及无签订日期现象普遍。2023年县乡道升级改造项目——X725莲花大道工程,2020年鸠江区四好农村路养护工程,招标代理协议合同仅盖公章,未签字及明确具体日期。一是2019年以来签订的合同的骑缝章进行加盖,发现了三份,已补盖完成,并在以后年度的合同上严格按规范盖好骑缝章。二是严格规范招标代理签订的招标代理协议,并自查2024年的招标代理协议,发现了县乡道升级改造蒋安路的招标代理协议未填写日期的问题,已要求招标代理单位整改完成。三是2024年4月24日组织相关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

23)2023年县乡道升级改造项目——X725莲花大道工程付款方式招标文件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招标文件中约定付款方式为预付款支付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按施工月进度支付当月工程量的85%进度款(扣除工程预付款),交验收合格并办理完决算并经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7%。合同付款约定为无预付款,按月支付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交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完成一审后支付审计价的95%。一是2024年4月24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保持一致。二是积极协调财政资金。

24)2022年鸠江区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金带八组路)监理合同签订不规范。工程合同工期为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9月2日,监理期限为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8月21日,监理合同日期未能全覆盖工期。一是2024年4月2日对鸠江区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金带八组路)局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通过本次谈话增强了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二是对鸠江区建制村通双车道工程(金带八组路)监理单位下发了批评通报,给监理单位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批评。三是对区交通局成立以来的施工、监理合同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自查自纠,建立了合同台账,完善了合同档案。追责问责:2024年4月2日党组成员同志对项目负责人同志提醒谈话。

17. 工程延期处罚不到位。

25)2023年开工10个工程建设项目,均未能按时完工,未见相关处罚。一是2023年施工的10个项目未能按时完工的原因均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非施工单位过失,故无法对施工单位予以处罚。二是为了避免一些客观原因,将管线迁移费用列入年度区政府城维费项目,保障项目按时实施;三是合理安排项目工期,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给予处罚,并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党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能力有待加强。

(六)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能力有待加强。

18.招投标领域统筹谋划不够。

26)在工程建设领域对招投标工作关注不够,无相关计划和统筹安排。一是2024年4月24日在全体学习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鸠江区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能力。二是局工程办已安排两人负责招投标工作,制定了项目招标计划并上局党组会研究通过。

19.“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

27)2019年至巡察进驻,52个项目招投标情况及工程款支付等重大事项均未经党组会研究。一是针对52个项目招投标情况及工程款支付等重大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的问题,深刻反省认识不够,在2024年1月22日的民主生活会上,区交通局党组成员对“三重一大”问题重视不够的情况做了自我检讨。二是我局于2023年2月27日制定了区交通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并于2023年2月28日组织学习了区交通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

三是对招投标情况及工程款支付等重大事项严格按“三重一大”制度执行,2023年12月11日针对44个工程款的支付召开了党组会通过,2024年5月7日对工程招投标方式的确立召开了局党组会议。追责问责:2024年1月22日的民主生活会上,区交通局党组成员对“三重一大”问题重视不够的情况做了自我检讨。

20. 内控机制不健全。

28)存在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招标投标、工程管理、长效维修、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不健全。一是2024年4月24日我局组织了由工程办相关人员参加的业务知识培训会,会议邀请了区财政局从事招标业务的工作人员和专家就招标和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了讲解,提高了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建立健全了招标投标及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相关文件并形成制度汇编,如:《芜湖市鸠江区交通运输局择优选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抽取流程办法》等,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

21. 重点项目把关不严。

29)江北公墓外围公墓北侧0.8公里道路提升项目:1.资料前后冲突,竣工验收报告开工日期为2022年3月1日,开工报告开工日期为2023年3月1日。2.无监理情况下开工。项目3月1日开工,监理单位3月7日抽取。3.竣工验收报告无监理签章,工程质量检验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签章不全。已联合绿丰园林公司对竣工验收资料、工程质量检验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严格审查,查缺补漏,并对问题材料予以修正。二是在以后的项目中,确保施工与监理同时进场,施工单位施工的同时强化监理监管,保障一致性。

30)2021年沈巷五显道口工程工程款支付审核把关不严,施工单位申请支付工程款时所附工程量清单总价超过中标价20%,仍完成审批程序支付35万元工程款。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由于施工单位将第一次报价清单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未考虑二次报价折扣问题,工程量清单附件不严谨,项目负责人和监理把关不严,在以后的项目中思想和行动上均更为注重细节问题。二是2024年工程监理合同中加入处罚条款,针对监理单位对项目施工及付款未起到监理作用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将不予支付监理费用。三是制定了《鸠江区交通局工程款资金支付流程》,纳入制度汇编,规范了支付程序。

31)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三标段),先后签订三份不同的工程量确认单,涉及金额10.66万元,被审计核减9.54万元。一是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三标段)的三份工程量确认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确认单不予认同。二是2024年4月2日由区交通局党组成员同志对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三标段)局项目负责人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项目负责人增强工作责任心,提升业务能力。三是自查自纠,核查2019年以来的工程量清单,未发现明显错误。四是严格执行《鸠江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用制度管人管事。追责问责:区交通局党组成员同志对项目负责人同志提醒谈话。

四、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22.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32)上轮巡察指出“2019年3月以来共有工程项目36个,已完工的24个项目均未按合同约定条款及时办理竣工及竣工结算手续”,至本轮巡察上述24个项目仍有9个未整改到位。一是针对上一轮巡察中竣工结算手续办理不及时的问题,已经将9个未整改到位的项目审计报告归档,并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审未审项目,经查已全部审计完成。二是2024年4月24日组织学习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在后续的项目中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时限要求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结算手续。三是强化落实《鸠江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区交通运输局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抓好理论学习,增强责任意识。通过中心理论组、支部学习和业务学习等方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求对比较突出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特别是招投标方面的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目标任务落实到位、部署安排落实到位,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同时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堵塞制度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敢于担当真抓实干,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重点是做好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交通先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5864831;电子邮箱jjqjtysj@126.com。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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