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们向您反馈的核查情况,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吗?”“没有,我相信你们的调查结论,对处理结果很满意……”这是二坝镇纪委核查组成员向实名检举人现场反馈办理情况的一幕。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桥梁纽带”。今年以来,二坝镇纪委始终把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要求,扎实开展实名举报反馈工作,着力提升群众信任度和满意度。
镇纪委对群众实名举报受理情况、办理结果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在信访件核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采取电话反馈和当面反馈两种措施,及时主动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反馈核查结论和处理结果,听取对方意见,用证据、事实和处理结果打开群众“心结”,避免不知情的群众再次重复举报。对已办结的重复信访件,镇纪委积极加强与检举控告人的沟通联系,了解其思想动态,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判,杜绝已办结信访件再次转化为重访件。
“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实名检举控告背后承载的是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及时规范做好实名举报反馈答复,不仅是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要求,更是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的有效桥梁。”镇纪委书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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