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芜湖市鸠江区财政局党委关于八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鸠江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1-17 11:32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6日至9月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鸠江区财政局进行了巡察。12月9日,区委巡察组向鸠江区财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方面的问题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不够得力。

针对(1)“用理论指导实践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及支部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学习内容,每月开展一次学习;二是已结合财政工作开展二十大精神学习研讨活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

针对(2)“落实国企改革政策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中共鸠江区委办公室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鸠江区国有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22〕34号)。二是已对区建投公司、区宜居公司、区绿丰集团公司、区担保公司下达区属国有企业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明细表。

完成情况:已完成。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针对(1)“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各部门考核;二是区财政局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对2021年度8个项目开展区级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其中:镇街财政综合运行1个、单位整体1个、民生工程项目1个、公共服务类项目3个、重点项目(政策)2个,预算资金共计3.5亿元;三是2022年4月起至10月,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通过线上培训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区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共23次;四是已在各部门考核文件,体制机制建设中提醒各单位专人负责绩效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针对(2)“落实中小企业金融监管政策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以及2023年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二是开展民间投融资机构涉非涉稳风险排查工作,以及“伪金交所”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排查,同时结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风险线索排查。三是2022年11月参股设立子基金规模10亿元的芜湖乡村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目前首期资金1000万元已实缴到位。创新推出“战新贷”“农业担保信用贷”等信贷产品。截至2023年10月,已为31户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信用担保贷款1500余万,9户企业提供战新贷2600余万。四是组建区级助企便民融资服务工作组,积极开展金融“五进”走访和银企对接活动。自2022年6月金融“五进”活动以来,召开银企对接会19次,走访市场主体4万多户。五是持续落实政银担、过桥贷和中小企业信用贷等金融政策。2022年至2023年9月新增政银担27.56亿元、续贷过桥9.73亿元、税融通26.22亿元、中小微企业信用贷11.72亿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针对(1)“党委议事规则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职能不明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已严格《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二是已每半年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针对(2)“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二是已严格规范决策程序,规范党委会议记录,充分发挥党委成员意见。

完成情况:已完成。

针对(3)“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执行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职能调整现民生办已移交区发改委与暖心办合并。二是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效应,促进我区“双招双引”工作,已将我区产业引导母基金规模提升至30亿元,引入股东融创公司、东向公司、区乡投公司、区智投公司和区文投公司,增强母基金自身造血功能,目前完成实缴7.045亿元。完成设立机器人产业子基金(芜湖鸠江国元机器人产业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总规模1亿元;完成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子基金(芜湖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总规模10亿元。撬动社会资本,发挥母基金杠杆效应,不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助力产业链补链围链强链。

完成情况:已完成。

4.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针对(1)“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开展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以及2023年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常态化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

5.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意识有待增强。

针对(1)“财政监督力度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做好督查指导,强化了财政监督工作。于2023年2月份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3月份对专项债券支出使用情况进行了督查通报,4月份对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通过各项监督检查和常态化监控,有力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监管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3年2月

针对(2)“预算编制和执行两张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加强各主管部门对资金支付的督促,2022年全年鸠江区直达资金支付进度已达95%,基本完成资金的及时支付;二是2022年全年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亿元,及时满足各部门的三保支出和刚性需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

针对(3)“支出安排不科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实际情况,保障刚性需求项目的预算资金,压减部门不必要的预算支出,合理编制预算,安排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9亿元;二是目前已下达上级转移支付指标5亿元,均及时下达至各预算单位,第一时间通知单位办理申请审批拨付程序;三是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8亿元,支付进度超过90%,均通过规定程序办理支付。

完成情况:已完成。

针对(4)“债务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项目单位高度重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专项债资金支付进度;二是已制定《鸠江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鸠江区国有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下达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加大企业考核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增强经营意识,为隐性债务化解提供资金支撑。

完成情况:已完成。

6.国有资产监管有效举措不多。

针对(1)“国资运营处于亏损状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出台《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改革方案》《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改革方案》《芜湖市鸠江宜居投资有限公司(芜湖广告产业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改革方案》和《鸠江区国有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二是已对区建投公司、区宜居公司、区绿丰集团公司、区担保公司下达区属国有企业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完成情况:已完成。

针对(2)“工作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已督促清产核资第三方中介机构加大清产核资力度,与区属企业做好沟通,出具清产核资报告,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摸清我区国有企业基本情况,目前,第三方中介机构已出具部分区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报告。

完成情况:已完成。

针对(3)“去行政化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出台《鸠江区区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并对部分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进行了任命。二是已督促部分区属国有企业制定了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落实董事会职权等三项制度。三是已出台《鸠江区区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并对区建投公司核定了工资总额。

完成情况:已完成。

针对(4)“国有资产监管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出台《区属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办法》;二是已督促部分区属国有企业制定了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落实董事会职权等三项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针对(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已每年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已结合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对分管领域的廉洁教育和干部日常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

针对(2)“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沟通编办,编制了2023年用人计划,预计招聘5名工作人员;二是针对下属单位短期用人短缺现象,已利用购买服务形式增强下属单位工作力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

8.作风建设的顽瘴痼疾未根除。

针对(1)“下基层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双岗双责双联系工作严格落实到位。区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两个月到联系村调研走访一次,与联系村共谋发展。2022年帮助联系村建成了600亩水稻新品种“芜湖大米”种植及标准化生产基地,成功实现销售3.5万斤,有效带动了村级集体经济增收。2023年1月以来慰问困难群众10余次,积极协调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生产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成效。二是每月区财政局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镇街、村居基层,做好业务工作指导和调查研究。2022年我单位牵头负责、乡镇组织实施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21个项目全部顺利实施完工,总投资额1363.32万元,受益村19个,受益人口约7.1万人,进一步改善了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条件,支持乡村振兴建设。

完成情况:已完成。

针对(2)“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鸠江区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持续推进各项惠企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好资金安排。2022年度,区财政累计兑现企业各类政策奖补资金共计5.7亿元;二是为进一步做好全区产业发展资金兑付工作,提高资金兑付效率和使用效益,优化营商环境,区财政局结合当前预算一体化改革要求草拟了《鸠江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财政奖励资金审核拨付流程的通知》文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给各预算单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针对(3)“工作标准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八项规定”等相关制度,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二是已严格执行财务报销规范,各单位均设立零余额账户并在一体化平台办理支付,支付完成后将报销凭证移交至核算中心办理入账,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单位立行立改;三是已积极配合预算单位、监察、审计部门的财务核算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9.财务管理不规范。

针对(1)“采购合同及验收单没有签字盖章”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执行财务报销规范;二是已完善相关手续。

完成情况:已完成。

针对(2)“公务接待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八项规定”等相关制度,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二是已严格执行财务报销规定,加强报销凭证审核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针对(3)“先使用后询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规定,加强报销凭证审核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针对(4)“报销凭证与附件不相符”问题

整改情况:已督促鸠江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每次结算用车费用金额分别开具发票。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0.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针对(1)“思想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国企党建考核指标体系,并对区建投公司等国有企业进行了综合考核;二是成立了2个党总支6个党支部,全部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三是下派石相鹏同志到中小担保公司任职支部书记,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针对(2)“谈心谈话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开展谈心谈话并积极关注年轻人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态。

完成情况:已完成。

针对(3)“活动内容不丰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结合七一建党日开展党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二是已结合文明创建等志愿服务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丰富活动内容。

完成情况:已完成。

针对(4)“国企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国企党建考核指标体系。二是2022年巡察至今已招聘乡投7人,文投3人,融创8人,建投3人合计21人,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力量。三是下派石相鹏同志到中小担保公司任职支部书记,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针对(1)“选举支部书记未票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换届程序和“三会一课”等活动;二是已安排专人负责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针对(2)“主题教育相关资料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已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三会一课”等活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针对(1)“省委巡视反馈的“国有企业对外借款没有追偿到位”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共清收对外借款19084.7万元,其中直接收回借款13808.21万元(含利息),转支出5276.49万元。剩余区担保公司对正地众森公司一笔借款1114.64万元未收回,下一步将紧盯案件进展情况,协调法院尽快挂网拍卖。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计划于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针对(2)“市委巡察反馈的“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尚未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宜居公司通过发通知、约谈、发律师函、起诉等多种方式清收资产。目前除382.76㎡待法院判决和464.08㎡待法院执行外,其余被占用资产均已清空完毕。二是区宜居公司加大国有资产处置力度,多措并举,进一步降低资产空置率,如鸠兹家苑餐饮广场、滨江新居幼儿园、滨河馨居二期商业楼等已对外出让成功,伟星城菜市场、大发融悦东方菜市场等已对外出租,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可完成港湾嘉园S4商业楼(4168.62㎡)的挂牌出租。

完成情况: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5863765;电子邮箱214961328@qq.com。


 

                                       中共鸠江区财政局党委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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