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9日至9月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编办进行了巡察。12月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机构编制工作决策部署不到位
(1)针对“对编制系统最新法规学习严重滞后。2019年8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区委编办直至2020年9月25日才组织了相关内容学习”的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在室务会上重温《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二是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安徽省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实施办法(试行)》等中央、省市有关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文件并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实效性。三是坚持学用结合,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区委编委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
(2)针对“科学统筹谋划全区机构编制工作不够。2019年机构改革后,区委编办未能根据各机构特点深入调查研究、科学统筹调配编制”的问题。
一是为完善区文物保护工作机构设置,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力量,在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加挂区文物局牌子。为提高全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成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牌子。撤销安徽无为经济开发区急救站(卫生院),人员编制整合至二坝镇卫生院。撤销鸠江经济开发区二坝园区企业投资服务中心,成立鸠江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二是设立芜湖市鸠兹中学和崇文学校等两所公办学校。加大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力度。会同区教育局核定我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有效保障新设立学校用编需求。加强学前教育建设。设立芜湖市鸠江北路幼儿园、芜湖市安澜路幼儿园、芜湖市沈百南路幼儿园等3所公办幼儿园。
(3)针对“编外人员数字台账不全。日常工作中与人社、财政、民政等部门沟通不够,对编外人员梳理统计不清晰,编外人员数字台账和实名制管理信息库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根据《鸠江区区直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做好编外人员聘用计划的审核,把好进口关。二是印发《关于报送鸠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情况的通知》,健全编外人员数字台账和实名制管理信息库。
(二)推动清单制度落地生效不够
(1)针对“清单制定和运用存在“两张皮”。各单位虽按照要求制定了权责清单,但部分单位清单内容与工作实际不匹配,日常工作无法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内容进行履责,权责清单无法得到有效运用。如区经信局权责清单中关于“对违规使用袋装水泥行为的处罚”等3项行政处罚权力,因其单位“三定”中没有相关职能,权力无法履行”的问题。
一是及时印发《关于衔接落实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开展全区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镇街责任到人,细化工作步骤,精心组织推进。针对反馈的清单调整意见,在与其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照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国务院及省政府调整权力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出台调整废止,结合政务服务等实际需要,会同有关单位对报送的清单调整意见进行集中审核,并将年度集中调整意见报市委编办审核确认。清单调整情况经公示后,提交区政府审定。审定后的清单,以区政府文件名义印发施行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二是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按时完成“双减”涉及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文旅体局等部门权责清单的即时调整工作。
(2)针对“清单制度宣传不到位。清单制度社会面宣传不够,仅在每年“3·10”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有限宣传,群众知晓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充分利用清单年度及动态即时调整的时机,加强与镇街和部门的沟通、指导和宣传,强化镇街和部门对清单工作的责任意识,引导各单位各司其职、依单履职。二是除“3·10”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强化清单制度宣传外,平时注重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今日鸠江”线上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清单知晓率,持续推动清单落地生效和作用发挥。
(3)针对“相关制度建设滞后。对权力清单的公开运行等环节缺少全程化监督,没有制定必要的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自2015年清单制度实施以来,仅于2020年9月印发了《鸠江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问题。
一是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鸠江区镇街配合事项准入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鸠江区镇街工作事项联动机制(试行)(送审稿)》《鸠江区镇街工作事项双向考核评价制度(试行)(送审稿)》,经区委编委会审议通过,以区委编委文件印发施行。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起草了《鸠江区清单依单监管问责办法(试行)(送审稿)》,通过强化责任落实,督促镇街和区级相关职能部门正确履职,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文件经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2022年8月底以两办文件印发施行。
(4)针对“推进赋权清单落实不彻底。鸠江经济开发区机构改革后,区委编办先后于2020年、2022年2次协调区直各部门对鸠江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进行了下达,但由于牵头各方沟通协调推进不够,该项工作至今未完成”的问题。
一是根据《关于印发〈省级及以上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皖编办〔2022〕326号)和《关于深化鸠江经济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鸠发〔2020〕19号)文件要求,区委编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鸠江经济开发区赋权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此次调整后,赋权事项大项19项、子项9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权力7项;赋权单位6个;赋权形式采取委托鸠江经济开发区行使和派出机构行使两种形式,其中委托鸠江经济开发区行使的12项,派出机构行使的7项。二是鸠江经济开发区主动对接区直赋权部门,依法承接事项的审批和管理职责,主动接受区直赋权部门指导监督。区委编办根据“全省一单”指导目录和区直部门权力事项即时调整等情况,对赋权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区司法局按照依法合规的要求,指导区直赋权部门和鸠江经济开发区双方签订委托书和发布委托公告。区政府办会同相关部门对赋权事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进和督查,并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调整完善政务服务实施清单,指导鸠江经济开发区开展赋权事项网上受理、审查等环节的办理和企业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针对“调查研究不深入。主动到区直各部门、各镇(街)开展调查研究少,工作指导依托于发文件、通电话。如深化鸠江经济开发区改革期间,区委编办在修订鸠江经济开发区“三定”规定有关事项时,没有主动深入到区直各部门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问题。
一是在室务会上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重要论述摘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要求办公室成员切实增强调查研究的意识和实效。二是结合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核查等工作,主动深入镇街和部门,听取机构编制工作意见建议,并强化指导和服务。
(2)针对“督查指导不到位。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中,与其他相关部门整体联动、协调配合不够,检查过程主要依赖于各单位主动上报,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不够,存在重布置、轻落实现象。如对区交通局等所属事业单位的“三定”方案仅表述为另行规定,至今无下文”的问题。
一是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对鸠江区园林管理所、鸠江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鸠江区沈巷镇农技综合服务站、鸠江区二坝镇卫生院等4家单位年度报告公示信息进行实地核查,要求被检查单位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二是及时制定鸠江经济开发区、区园林所、区教育局所属学校“三定”规定等文件。
(3)针对“深入联系群众不够。“双联系”工作满足于完成工作任务,未发挥党群机关深入联系群众示范引领作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项不多,“双联系”工作质量不高”的问题。
一是坚持每月至少开展1次走访活动。1月12日、19日分别至双联系村白茆镇新树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送去慰问金及米油等,详细了解困难群众的身体情况、生活状况、收入来源等情况,倾听他们的诉求,叮嘱他们有困难及时反映,鼓励他们保持乐观的心态,克服眼前的困难。二是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简化事业单位登记流程,实现年度报告“零跑腿”、办理登记“最多跑一次”,真正为各单位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截至2022年底,共办理设立登记5件,变更登记23件、年度报告登记109件,注销登记6件,到期换证10件,办理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变更登记27件。
(二)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1)针对“2019年以来,有7笔财务报销凭证缺少报销附件。如2019年至2021年付全区网站域名注册费用共12.6万元(每年4.2万元)无支付协议,无网站明细;2020年12月、2021年12月共付交通费7053.28元,未附发票和用车明细”的问题。
一是在室务会上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严格遵守财务报销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二是找到缺失发票及明细附在报销凭证后面,账务已整理完毕。
二、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一)落实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彻底
(1)针对“落实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彻底。2019年8月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委编办进行了巡察问题反馈。区委编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开展了问题整改,建立了长效机制,但其中“主题教育、专项活动开展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有反复。上一轮巡察反馈中指出“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材料存在网上抄袭”,本轮巡察仍然发现支部个别党员撰写的党史学习教育个人心得体会存在网上抄袭”的问题。
一是在支部会议上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对支部个别党员提出严肃批评,要求支部党员认真撰写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二是严格按照区直机关工作关于开展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通知要求,做好支部党员发言提纲把关审核。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5862306;邮政信箱: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二坝镇楚江大道6号鸠江区政府区委编办324办公室;电子邮箱whjjqbb@163.com。
中共鸠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
中共芜湖市鸠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芜湖市鸠江区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