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6日至9月6日,区委第一组巡察组对区档案馆进行了巡察。 11 月14日,区委巡察组向档案馆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打折扣
(1)学习贯彻档案工作法律法规不到位。2019年以来,档案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地方性政策法规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内容未组织开展学习。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制定年度理论和业务学习计划;三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学习。
完成情况:已完成
完成时限:2023年1月30日
(2)制定规划随意性大。区档案馆“十四五”工作规划为2020年11月6日修订,在2021年6月国家和2022年3月省相继出台“‘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后,未能结合上级要求及时调整修订。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二是结合上级要求,进一步调整修订档案馆“十四五”工作规划。
完成情况:已完成
完成时限:2023年2月20日
(3)修订规范性文件不及时。至今仍沿用2013年6月修订的《鸠江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不能适应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的新形势。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鸠江区档案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二是跟进学习上级关于档案收集方面的政策规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
完成时限:2023年2月20日
2、“为党管档”意识不强。
(4)规章制度不健全。未能细化流程、规范标准,建立一整套档案收管存用的制度,区人大办、政协办已十年未移交档案。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档案收存制度。二是督促有关单位尽快补交档案资料。
完成情况:已完成
完成时限:2023年2月20日
(5)馆藏资源不丰富。以文书档案为主,照片、声像、实物等形式的档案收集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建议,设立鸠江区照片、声像、实物存放室。二是积极收集散落在民间的照片、声像、实物。
完成情况:已完成
完成时限:2023年2月20日
(6)开发利用红色档案不充分。2019年以来,仅举办了一次图片展,并在区领导要求下组织编写了《中国共产党在鸠江区的奋斗历程》,全文不到一万字,错字别字现象严重。
整改措施:一是开发利用红色档案,补充征集官陡门大捷史料征集。二是对《中国共产党在鸠江区的奋斗历程》认真校对。
完成情况:已完成
完成时限:2023年2月20日
3、档案管理软硬件设施不完备。
(7)硬件设施不达标。现有库房面积约800平方米,与国家《档案馆建设标准》关于“县级二类馆面积应达到2600—4600平方米”的标准差距较大,且库房不集中、不便于管理;实物档案没有专库或专柜陈列保管;库房无温湿度监控设备;功能布局不合理,未做到库房、查阅室、整理室、办公室“四分开”。
整改措施:一是已争取区政府协调将人大部分办公楼、鸠江税务分局办公用房调剂给档案馆,目前档案馆实际使用面积已达2600平方米。二是继续争取区政府支持,提升档案馆办公条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
完成时限:2023年1月30日
(8)安全防护体系有短板。常态化落实档案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建立档案相关保密审查机制,未组织全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未经常性开展档案安全保密教育。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档案制度建设。落实档案工作各项制度,将档案安全放在第一位,争取预算资金进行档案安全设施升级;二是建立日常档案库房巡查机制,组织全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三是结合党支部会议和馆务会开展档案安全保密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
完成时限:2023年1月30日
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9)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2022年之前未落实每半年向区委宣传部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如没有2020年度、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汇报材料。2021年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中未涉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计划,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必要时随时召开。二是加强对可能引发意识形态风险的研判,及时摸排意识形态风险点,强化舆情信息上报,建立风险台账。三是在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向区委宣传部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完成时限:2023年1月30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10)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2019年以来,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未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未能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主要负责人未能结合工作职责同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2021年述职述廉报告中没有述廉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对区纪委通报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传达学习,强化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意识。四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工作职责同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年终开展一次述职述德述廉。
完成情况:已完成
完成时限:2023年2月20日
6、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11)采购询价制度执行不严。2021年8月23日党史活动标牌制作费16506元,2021年12月7月党史宣传、文化产品制作费8610元均未询价。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人员学习采购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各项规定。二是督促业务经办人员认真学习采购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三是对照规定要求,办理招标采购事宜,对把握不准的事宜,及时请教、咨询专业人士,确保招标采购合法合规。
完成情况:已完成
完成时限:2023年2月20日
(12)财务报销审批不规范。“研究会”报销打的费无审批单、报销表,未具体说明时间、事由;2022年4月6日报销打的费814元以工作餐列支。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强化财务管理意识。二是加强日常费用报销管理,对照制度要求,认真审核,不断规范财务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区财政局《关于临时单位预算和财务管理的相关意见》,规范新四军研究会临时单位的财务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完成时限:2023年2月20日
7、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13)征集收集档案资源不积极。未能积极组织社会各方深挖资源,2019年以来未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资料。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鸠江区珍贵档案资料收集办法;二是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和实际情况开展档案征集工作,2022年底至2025年组织开展改制国有企业档案抢救与保护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完成时限:2023年2月20日
(14)业务监督指导不够。档案馆到基层走访调研少,未能深入基层一线指导区直部门和镇街档案业务工作,上一轮巡察以来,未组织对档案业务的培训。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对区直各单位档案整理和保管有计划地进行上门指导,深入镇街和村居进行档案调研;二是积极协助区委办(区档案局)开展档案宣传、培训、档案执法等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完成时限:2023年2月20日
8、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
(15)党员大会质量不高。2020年1月至2021年2月,以理论学习代替党员大会,结合实际讨论党内事项少;2019年10、11月、2020年4月会议记录未签到,有造假嫌疑。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党员大会质量,按照“三会一课”制度,抓好落实;二是理论学习与党员大会分开召开。开会时结合实际,讨论党内事项。
完成情况:已完成
完成时限:2023年2月20日
(16)组织生活会走过场。2019年以来,有6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未落实互相批评环节。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组织生活会程序,做到有会前方案、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和会后总结;二是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要红脸出汗,坚决克服老好人主义;三是积极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精心确定组织生活会主题,充分进行会前准备,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扎实开展问题整改,提升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
完成时限:2023年2月20日
(17)民主评议党员走形式。2019年3月党员大会开展评议,支部共5名党员全部评为优秀,违反优秀党员比例不得超过党员总数的15%。
整改措施:一是抓好民主评议党员,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二是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三是对后进党员要帮助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其落实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
完成时限:2023年2月20日
9、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18)发扬党内民主充分。2019年4月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没有票决。
整改措施:一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对研究事项要充分征求每位党员意见建议;二是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时,按照要求进行票决。
完成情况:已完成
完成时限:2023年2月20日
(19)未执行末位表态制。2021年4月动议一名副馆长人选,主要负责人首先发言介绍推荐人选,率先表态同意;2021年5月党员大会,推荐区直机关党代表会议代表人选时主要负责人率先表态。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不搞“一言堂”,做到充分讨论、尊重意见、少数服从多数。
完成情况:已完成
完成时限:2023年2月20日
鸠江区档案馆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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