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6日至4月1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在我中心开展巡察工作。2022年7月21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我中心党组照单认领了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1.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
(1)针对“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学习理解不够,2018年以来领导班子从未组织过专题学习,党支部党员大会学习了4次,均没有结合实际开展交流研讨。”问题。
一是根据区委理论学习计划提前组织谋划专题学习活动,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落实具专题学习活动。
二是在党组会议学习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讨。
2. 履职尽责不到位,工程建设管理存在漏洞
(2)针对“部分项目监理形同虚设。部分项目监理未起到应有的作用,供电项目尤为突出。据统计,上轮巡察以来,16个供电项目中,有多个出现先施工后招标监理的现象。
一是梳理排查“出现先施工后招标监理的现象”的具体项目,针对具体项目细致分析原因,对审核把关不严、思想重视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党组将运用第一种形态,落实具体处理措施,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尽职履职。同时,加强对监理人员履职情况的检查和抽查。
二是进一步梳理同类问题,做好自查自纠,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做好项目的统筹工作,对于紧急性工作,如抗洪抢险等,工作完成后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实施的规范性。
三是着力从制度出发,按照建章立制的管理原则,拟定现场巡查有关制度,对施工及监理单位进行监管。
(3)针对“工程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合同签订不及时,如阳光翰庭小区外墙维修工程,开工日期2020年9月7日,施工合同9月10日签订,监理合同9月11日签订。工程签证办理不及时,如鸠江区机关办公楼 B 区环境改造提升项目和官陡街道综合办公区域停车场改造及配套附属建设项目于2021年9月竣工,但工程签证一直未办理。部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不规范,如港湾嘉园房屋维修及公建配套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上无具体开工日期;鸠江区法院审判大楼室外台阶维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无开工日期和完工日期。”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合同签订不及时情况,对于应急维修项目等做好统筹管理,既要保障开工的及时性,又要保证手续完备,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并同步完善相关手续。
二是加强对施工方的管理,督促施工方及时办理签证,对鸠江区机关办公楼 B 区环境改造提升项目和官陡街道综合办公区域停车场改造及配套附属建设项目要求施工方及时办理签证。
三是进一步规范工程资料的管理,要求开工及竣工手续完备并及时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3.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4)针对“部分民主生活会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照检查材料及个人发言提纲;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撰写质量有待提高,对比2021年度2次工作报告,内容上有部分雷同”问题。
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学习,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撰写质量,提升意识形态方面工作能力。
二是成立我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
三是在今年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对意识形态相关问题进行专题学习讨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情况
4.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有欠缺
(5)针对“主体责任扛得不够实。2018年以来共召开主任办公会28次,只有1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且基本没有实质性内容;未制定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未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对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要求不多;“三重一大”会议没有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问题。
一是领导班子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亲自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
二是进一步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保证谈心谈话质量和次数,确保红脸出汗的效果,促进工作提升。
三是加强与区纪委及第二综合派驻组的沟通对接,根据“三重一大”会议相关要求,邀请第二纪检派驻组参加。
(6)针对“纪检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薄弱,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不全面:2018年以来提拔中层干部3名,未进行任前廉政谈话。”问题。
一是进一步结合岗位职责,细化完善党风廉政工作分工,丰富日常监管形式,同时进一步梳理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形成正式文件。
二是对2018年以来提拔3名中层干部补充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同时今后用人工作中切实履行任前廉政谈话程序。
三是负责人事工作的综合科对组织用人程序进行进一步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在今后人事工作中按程序落实职责。
5.作风建设抓得不够紧
(7)针对“机关作风问题时有发生,市效能办2018年11月5日发现一名工作人员在网上下载电影,2019年3月份全区集中整治机关效能检查发现2名工作人员迟到”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及时传达学习区委、区政府关于效能建设方面相关文件,提高对机关效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以具体事例举一反三抓效能建设。
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管理制度,针对出现的机关效能问题,中心内部要落实检查、警示,着力于用制度管人。
三是加强督查,确保工作纪律执行到位。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上下班严格实行打卡制度,每月公布出勤及请假情况。明确上班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不得浏览电脑与手机中与工作无关网页。
6.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8)针对“未按合同约定扣押质保金。人武部改建补充项目,合同价为160000元,工程审计价为130539.1元。2020年5月29已付款130285.96元,施工合同载明的3%工程质保金约3900元,没有留足,被巡察组指出后,现已交回。”问题。
一是进一步梳理类似项目有无出现质保金预留不足的情况,及时落实排查整改措施。
二是对人员加强教育引导,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进度款支付审核力度,同时加强合同履约管理,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7.财务管理不规范,报销手续不全
(9)针对“2019年至2021年8次通信费共7836元、7次电费20328元,均没有正式发票,只有情况说明和交费通知单;2021年7月20日办公室换锁配钥匙300元,没有报销发票。2018年6月至2019年2月,购买办公用品22笔,共10947元,均无经办人签名;2020年、2021年购买春节慰问品无领用人签字。”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意识,规范报销流程。报销人员要重视审核财务报销资料的完整性,并及时补齐发票、督促经办人和领用人补齐签字。
二是提升会计业务能力,加强相关人员会计专业知识学习,适时开展财务知识培训。
三是加强报销审核力度,日常报销中,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制度要求,强化财务报销支出审核、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报销资料的自查,严防出现纰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8.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0)针对“未按收缴标准收取党费。如2021年度起潘恒(支委)、潘毅核定缴费标准为5元每月,明显偏低。”问题。
一是学习区直机关工委印发的《关于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每年度根据党员工资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党费收取基数。
二是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具体工作,并重新核定潘恒、潘毅两位同事的党费基数。
三是对支部全体党员党费缴纳标准进行重新梳理和核定,避免出现相关问题。
(11)针对“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支委会经常以扩大会议形式召开,且将列席人员计入应到人员。如:2021年12月13日支委会应到的5人中,3名支委、1名民主党派、1名群众。”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支委会的职责;
二是按照区直机关工委要求和《党章》有关要求,落实好“三会一课”,按要求召开会议。
(12)针对“组织活动内容单一。从2019年8月份起至今所开展的主题党日,全部都是安排学习。”问题。
一是丰富学习形式,让主题党日活动有“力度”,将内部学习与走出去学习相结合。
二是引导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结合区相关专题活动,组织开展好党员活动,丰富主题党日内容。
9.上一轮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13)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名党员党组织关系长期未转入,组织关系和工作关系分离、教育脱节”问题,至今整改未完成。”问题。
一是认真做好在职党员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支部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的经常教育和监督。
二是核查组织关系不在支部的党员,要求其按规定将组织关系转入我中心支部。
三是根据人事工作人员调整,及时对接做好人员组织关系的调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5968303;电子邮箱jjqzdj@163.com。
芜湖市鸠江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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