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关于八届区委第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鸠江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06-13 17:13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14日至4月16日,八届区委第二轮第二巡察组对区征收服务中心开展巡察。7月21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方面

1.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政治自觉性不够高。

1)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城市建设论述学懂弄通做实不足。2018年以来,班子成员从未组织过专题理论学习。机关支部上行下效,理论学习以照本宣科为主,学的不深不透,未能做到用理论指导征收工作实际”问题。一是成立征收中心学习小组,支部书记洪守灯同志担任组长,一把手亲自督导检查理论学习成果。征收中心副主任樊磊、耿文艳担任副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督促支部理论学习工作;二是制定《2022年征收中心理论学习计划》,将理论学习同工作实际相结合,8月份、9月份依据计划开展了《习近平关于人民城市建设重要论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相关政策学习;三是开展2次人民城市建设专题研讨,1次党建理论知识测试,撰写1次心得体会。

2)针对“职能职责定位不准确。2021年1月区编办出台新的‘三定方案’后,区征收服务中心仍然按照2019年12月的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的实施意见》(试行)执行,未将征收进场动员、疑难问题研究等方面职能职责及时调整”问题。一是8月26日,重新制定了《鸠江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因发文格式问题,12月20日重新印发),进一步明确责任,特别是明确了新项目进场动员、疑难问题研究、业务培训等方面内容;二是8月29日,组织全体人员对《鸠江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深入的学习;三是6月28日以来,区征收中心参加区领导调度、配合市主管部门调度、下沉一线督促项目推进、研判疑难问题76次。

2.群众工作不细致,服务自觉性不够牢。

3)针对“信访隐患摸排不认真。多强调属地管理责任,淡化了作为主管部门的责任,2021年向区信访局报送隐患摸排表为零报告,据信访部门反馈显示,关于征收方面的重大信访隐患6个”问题。一是8月25日,成立征收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做好房屋征收信访维稳工作的预案》(因发文格式问题,12月20日重新印发);二是今年以来,参加市、区领导组织召开信访研判102次,同时保持跟进镇街信访事项化解进度。

4)针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制定不严密。2021年清水街道G4211宁芜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京东一号仓地块、清水人本等三个项目,征收方案制定不切实际,补偿拆迁户房屋按2017年价格,拆迁户安置现房(存量房)按2021年价格,群众意见很大,无法执行,被迫提请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于2022年2月26日召开会议重新调整”问题。一是9月20日,组织计划股人员学习近十年征收政策,了解各时期政策的特点与背景;二是2022年以来,以书面形式征求补偿方案意见12次,充分征求所涉镇街意见;三是10月3日,在国防学校周边地块项目(马冲)征收推进中,区征收中心深入征收现场,了解项目推进情况。

3.履职尽责不主动,行动自觉性不够足。

5)针对“对镇街培训指导力度不够。目前征收项目进场时,由镇街根据政策规定,自行安排相关培训宣传事宜,导致出现不同项目的宣传口径有差异的现象,影响征收效果。2019年4月份以来,区征收服务中心对镇街和村社区一线人员只开展1次业务培训。据谈话了解,部分镇街和村社区一线人员对征收具体政策掌握不透”问题。一是5月15日,已组织全区征收工作人员举办征收业务知识培训;二是8月26日,重新制定了《鸠江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因发文格式问题,12月20日重新印发),进一步明确责任,特别是明确了新项目进场动员、疑难问题研究、业务培训等方面内容;三是已与各镇街对接,征收中心安排业务骨干参加新项目进场会,结合项目特点,围绕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和征收流程,进行业务培训、指导。

4.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6)针对“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将意识形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年度工作计划未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工作报告中体现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较少,仅在2018年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议,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未提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问题。一是8月19日支部换届,选举中心主任洪守灯同志担任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责。9月份洪守灯同志召开学习《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专题党课,并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二是成立征收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支部书记洪守灯同志担任小组组长,中心副主任樊磊、耿文艳同志担任小组组员,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党的二十大重要时间节点,狠抓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落实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三是在办公走廊、党员活动室等办公场所及征收现场张贴意识形态宣传标语。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的不实。

7)针对“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区征收服务中心未根据工作职能职责进行风险点排查,也未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问题。一是召开专题党风廉政思想教育会议,中心全体人员参加8、9月份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各一次,9月份对支部全体党员开展廉洁法规理论测试1次;二是紧贴实际,结合部门职责,制定中心廉政风险防控表,各责任人根据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分级管理风险点;三是经支委会讨论拟定、党员大会讨论通过了《鸠江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并在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上进行宣读,形成廉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8)针对“警示教育开展不力。2018年11月,一名工作人员在征收工作中玩忽职守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2020年11月,8名工作人员参与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娱乐被通报批评,区征收服务中心均未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未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问题。一是根据《鸠江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警示教育活动方案》,8至11月份,征收中心利用身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醉驾事件、芜湖市反腐倡廉馆中反面典型案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过党风廉政教育,支部发起并带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25人次接受警示教育3次,8月份中心工作人员共同观看警示教育微电影1次;二是组织实践教育活动,组织全体人员到芜湖市反腐倡廉教育馆实地参观,通过现场对部分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深刻感受到公职人员贪腐给党和国家、个人与家庭带来的巨大危害;三是根据实际制定警示教育年初计划。重大节假日前发布廉洁自律的通知,支委会借助单位微信群发布警示文章,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9)针对“纪检监察制度执行不严。全面履行被监督责任还不到位,监督责任被动多、主动少,2018年以来中心新提拔4人,派驻纪检组均未及时开展廉政谈话”问题。一是8月份就《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2次;二是1月31日邀请派驻纪检组同中心新提拔9人开展廉政谈话;三是根据本中心工作实际和各级纪检机关有关规定,拟定了《中共鸠江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支部监督制度》并成立了征收中心监督领导小组,中心主任、支部书记洪守灯同志担任组长,形成了本中心监督的长效机制。

6.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

10)针对“报销事由不清。如,2018年7月31日报销加班工作餐费930元、2018年10月18日报销加班工作餐费780元等,没有加班事由。2020年10月10日党员活动报销费用2800元,仅有税票,没有活动内容”问题。一是经自查发现,2018年7月28日工作餐690元、7月29日工作餐240元,加班事由为准备省委巡视材料;9月22日工作780元,加班事由为鸠江区发生紧急事件,区政府要求全体人员上班;2020年9月13日单位全体党员赴繁昌区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有活动照片及活动总结,未放入报销材料。现已整改到位。二是8月10日,区征收中心副主任耿文艳与倪莫予进行约谈。三是8月29日,组织全体人员对财务报销事项进行全面深入的学习。

11)针对“物品发放无领用记录。如,2019年防暑降温购买毛巾、香皂等物品费用3338.81元,2021年12月购买国庆节福利7500元,均没有领用人签字”问题。一是经自查,2021年12月购买国庆福利时制作了领用单,且领用人全部签字,由于疏忽未放入报销材料。现已整改到位。二是8月10日,区征收中心副主任耿文艳与倪莫予进行约谈。三是8月29日,组织全体人员对财务报销事项进行全面深入的学习。

12)针对“报销没有发票。2019年、2020年电话费、电费,报销没有发票”问题。一是经自查,缺少发票的月份为2019年9月、2019年4月、2020年1月、2019年11月、2019年12月、2019年易政网年费。电话费报销为先付款再出电子票,每月的电子票保存在电脑内,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未及时将电子票据打印出来放入报销材料。现已整改到位。二是8月10日,区征收中心副主任耿文艳与倪莫予进行约谈。三是8月29日,组织全体人员对财务报销事项进行全面深入的学习。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7.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

13)针对“从未单独召开过主任办公会,以部门负责人工作会代替。责任压力传导不够,领导班子成员未形成合力”问题。一是8月26日,进一步健全《鸠江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事制度》(因发文格式问题,12月20日重新印发);二是8月29日,组织全体人员对《鸠江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事制度》进行全面深入的学习;三是严格按照制度召开主任办公会。

8.党建基础薄弱。

14)针对“支部建设松软。领导班子成员的党组织关系均不在本党支部,从上次巡察以来支部书记一直都不是班子成员担任,不符合相关规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2019年6月28日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有选举权的党员10名,实到8名,实到人数未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问题。一是更新了中心支部党员花名册,及时转入新入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退休党员组织关系;二是7月22日党员大会上,全体党员学习《党章》《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建制度,认真掌握支部换届程序。2022年征收中心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支部换届流程规范进行,选举中心主任洪守灯同志为支部书记。

15)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2020年2月“三个以案”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只有自我批评没有相互批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依据《征收中心组织生活会开展流程》规划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二是于8月3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全体党员就巡察整改发现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对其他成员至少提2条批评意见,积极吸纳意见进行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6)针对“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2019年度的民主评议党员会无评议结果”问题。一是经自查,2019年度民主评议表格齐全,结果公示遗失,2020、2021年度民主评议材料均齐全;二是拟定了《中共鸠江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支部组织生活会工作流程》,在8月19日召开的支委会上确定了专职党务工作者,支委会成员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学习,避免2019年度民主评议结果资料遗失情况再次发生。

17)针对“部分事业人员党费缴纳标准偏低。支部书记韩其武等党费每月交纳5元,低于外聘人员缴纳标准”问题。一是在8月15日党员大会上全体成员学习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区直机关工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8月20日,换届后支委会成员学习党费收缴相关文件;二是8月8日支委会上重新核定韩其武、查德贵等事业在编人员的党费基数,并在8月15日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汇报党费缴纳整改结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5968963;邮政信箱:芜湖市九华北路鸠江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官陡街道办事处院内南二楼)。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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