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鸠江区沈巷镇党委关于十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鸠江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9-28 14:5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6日至2021年1月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沈巷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3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沈巷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正在推进的2个问题。

(1)针对“个人借款问题未清缴完成”问题。一是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清收小组,制定清理个人欠款方案,常态化调度进展情况。二是市委巡察“回头看”以来已完成清理87.45万元,涉及12人。三是反复沟通协调,分类处置,其中4人共计35万正在进行工程量评估,10人共计115.2219万元,正在起诉。

(2)针对“国有资产被侵占问题未清理完成”问题。一是深入调查。经调查黄山寺皮蛋厂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为便于管理,一企业职工在厂内居住,后因企业经营不善倒闭,欠中国农业银行贷款49.4万元,房产证、土地证抵押在农行沈巷支行。二是经与农行沟通,2008年国家对农行进行整体改制,同年11月黄山寺皮蛋厂贷款已上划国家财政部,该资产为财政部所有,并委托农行沈巷支行代管。

(3)针对“沈巷农技站5间门面被占有”问题。一是2020年11月17日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技站门面房被职工侵占”巡察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入户上门宣传,解释清楚农技站门面房性质,明确长期占有的事实,下达搬离通知书,要求及时上交政府管理。三是对单位历史情况进行核查,已查明农技站门面房建设、产权等情况,已查明人员身份和社保情况,已查明房屋出租和收入情况。四是积极协调解决侵占问题,收回政府管理,并妥善解决原有职工安置问题。

(4)针对“原螺百乡政府办公大楼内的螺百有线电视台部分设备依然未清理到位”问题。一是经调查,约占用20平房屋作为螺百有线电视站机房,考虑到清理设备将影响本地群众收看有线电视,经研究与安徽智恒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期为三年。二是今年以来,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台账,加强全镇国有资产的管理,已盘活3处房屋。

(5)针对“至本轮巡察时,原黄山寺学校闲置老校区仍有2间被占用”问题。立行立改,通过下发通知书和当面协商等方式,已于6月9日全部清空被占用的2间房屋。

2.基本完成的问题。

(6)针对“建设工程领域问题较多”问题。一是发送监察建议书1份,督促镇招标采购办进一步完善沈巷镇招投标管理制度。二是下发了《关于转发〈鸠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若干规定(修订)〉的通知》(沈政发〔2021〕11号)、《关于转发〈沈巷镇建立5万元以下长效单位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沈政发〔2021〕12号)和《沈巷镇政府招标采购流程提示单》,进一步堵塞漏洞、规范程序,加强镇、村干部关于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学习。三是给予谈话提醒5人,通过追责问责,对镇村干部形成震慑,纪律意识得到了加强。

(7)针对“巡察整改问责处理轻拿轻放,量纪较轻”问题。一是镇纪委通过加强对监督执纪规则、监察法等党纪党规以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线索处置以及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今年以来镇纪委共开展集体学习6次。二是抓好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新增一名专职纪检干部,进一步配齐配强镇纪委班子,加大办案力度,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三是经核实反馈的部分问题已于巡察“回头看”前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四是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给予谈话提醒3人。通过追责问责,对镇村干部形成震慑,纪律意识得到了加强。

(8)针对“干部人事档案未见处分决定”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参照《鸠江区村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鸠组〔2020〕36号)文件要求,结合镇村实情,制定档案材料清单,向村居下发档案管理提示单,逐人建立档案,及时更新相关档案材料,今年以来,共收集整理镇聘干部档案及村级干部档案270份,其中镇聘干部60份,村级干部210份。二是制定了《关于完善沈巷镇镇聘及村(社区)工作人员档案管理的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健全镇村干部档案管理机制,明确业务主管部门,规范档案管理要求,明确专人管理,切实做好档案保管和更新工作。与镇纪委沟通,将处分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并举一反三,对今年来涉及诫勉谈话及以上处分的决定已对应放入档案。三是9月13日再次下发提示单,通知镇聘及村居干部,根据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供7个方面的档案材料,计划于12月底前,形成较为完善的镇聘及村居干部档案,并做好日常更新和维护。

(9)针对“整改‘四连村泵站报告三年未获批复’此项政府办理事项时间过长的问题时,2018年沈巷镇政府制发了公文处理意见,该意见只对镇分管领导批文时间作出规定,却未对主要领导批文时限提出要求”问题。一是四连村泵站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进一步完善公文处理制度,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沈办〔2021〕18号),明确主要领导批文时限。三是党政办进一步明确专人跟踪督办批文的处理,目前公文流转顺畅,没有发生批文时间较长影响工作的情况。

(二)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

3.政治理论学习走过场。

(10)针对“理论宣讲不及时”问题。一是立行立改,相关人员及时到联系村居开展补充宣讲。二是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宣讲不及时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进一步提升了思想认识。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下发相关提示单2次,及时提醒督促班子成员开展宣讲,目前班子成员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已陆续开展宣讲。

(11)针对“学习教育不严肃”问题。一是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进一步提升了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和学习自觉性。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学习内容,制定并下发了《沈巷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和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提示单,严格规范开展学习教育。三是立行立改,宣教办对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交流研讨发言材料进行把关,确保学习教育的严肃性。

4.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在长江岸线‘三大一

强’专项攻坚行动中不坚决、不彻底。

(12)针对“陡河村滩涂56处房屋未拆除”问题。一是我镇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城镇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文本编制工作通知》(建保函〔2021〕171号)要求,将该区域的56户房屋列入我镇2021-2025年征收计划,并上报区政府、芜湖经开区和市政府,等待上级批复后实施该项目。截止目前,上述56户已纳入区棚户区改造计划表,待市政府研究。二是结合全镇控拆违工作考核,加大了对该区域的监管,今年以来,该区域没有违法建设。

(13)针对“5个集镇社区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至沟渠”问题。一是对我镇5个社区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进行了再次摸底,因5个社区地理位置较为分散,前期管网设计费用预计1300余万,污水管网铺设及污水处理厂建设费用预计8000余万。二是在上述摸排的基础上,通过镇党委会研究,编制了“十四五”沈巷镇拟建设污水管网及设施统计台账,列出建设计划,分步实施。三是积极与区相关部门对接,争取项目和资金尽快实施。四是已制定沈巷镇永安河黑臭水体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逐步落实。

(14)针对“雍镇社区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区域存在严重环保问题”问题。一是2018年11月底已完成了对雍镇水源保护区的清理工作。二是完成雍镇一二水厂的收购工作,对雍镇取水口进行取缔并实现了统一转供水,彻底解决了该取水口的生态环境问题。三是对全镇水源保护区进行了梳理,编制了黄山寺等水厂的技术编制报告,并设置保护区标识牌。

(15)针对“南埂村水塘被秸秆等废弃垃圾污染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问题。一是南埂村已完成水塘清洁工作,并定期组织小扫员进行巡查,防止反弹。二是村居干部通过发放致群众的一封信、利用巡查车辆广播宣传等方式,加强宣传,增强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三是制定完善了《沈巷镇2021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实施办法》,实行保证金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网格员包保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四是对全镇秸秆实行全量机械粉碎还田或打捆离田集中处置,镇政府对村居垃圾进行统一清运,防止秸秆等废弃垃圾乱扔现象发生。

5.推动镇域经济发展不力。

(16)针对“推动镇域经济发展不力”问题。一是把经济工作作为一号工程,常抓不懈,以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为主,每月抓经济调度不少于一次。这项整改已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长期坚持。二是一、二季度镇主要负责人前往上海、余姚、南京、武汉等地招商4次,每季度结合“四送一服”专项行动走访企业,已在全镇形成较为浓厚的招商引资、服务企业氛围,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三是加强经济工作人员力量,新增一名年轻公务员。开展全区“双召双引”培训,加强学习,提高干部抓经济能力。四是调整和完善了《2021年企业服务奖励考核办法》,出台了《沈巷镇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方案》,在今后的工作中长期坚持和加强。五是经济工作初见成效。2020年全镇经济综合考核位列全区第四、企业服务工作考核被评为二等奖。2021年1-7月份以来,全镇实现财政收入近0.94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95亿元,完成规模工业产值17.2亿元;新入库省外亿元以上项目5个;提供产业链有效项目线索(不含税源项目)8条;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5个,新增“四上”企业15家。

6.意识形态工作薄弱。

(17)针对“主体责任缺失”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理论学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和个人的述职报告和纪委的监督范围内。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下发《调整部分镇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沈发〔2021〕62号),立即确定专人分管,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及具体经办人员、部门,重视舆论引导。三是针对换届后的人员调整,立即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到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关注。五是由镇宣教办定期向镇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18)针对“宣传氛围淡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及时调整镇政府内的固定宣传栏宣传内容,新增14块宣传展板,并定期进行更新,确保了镇政府办公地内意识形态、党建、廉政教育宣传的浓厚氛围。二是制定《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沈发〔2021〕38号),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三是举一反三,通过不定期到全镇各村居开展督查和工作指导,进一步强化了各村居的宣传氛围。四是目前镇政府公众号常态化发声,创新开展艺术课堂,分解宣传工作任务,宣传氛围日益浓厚。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7.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9)针对“违纪违规问题多发”问题。一是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通过会议学习研讨、参观新四军第七师纪念馆、参观王能珍纪念馆和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措施,纠正了镇村干部特别是镇党政班子成员思想上存在的误差,强化了规矩和纪律意识。二是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监督2次,发送廉政短信300余条,转发上级典型案例通报2个。三年是配优配强纪检力量,新增一名年轻公务员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专职纪检干部达到6人,超上级部门要求。四是正在建设沈巷镇党风廉政教育馆,今后将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五是加大问题线索和案件的查办力度,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51件,了结50件,立案8件,结案5件。

(20)针对“监督执纪问责不严”问题。一是镇纪委通过开展业务和理论学习,有效夯实镇纪检干部的自身业务能力,今年以来,已开展集中学习6次。二是通过镇纪委办公学习会议开展思想教育,进一步强化了镇纪检干部的责任落实。三是有关问题中人员不当获利已退还。四是对区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给予谈话提醒1人,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纪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五是加大问题线索和案件的查办力度,今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51件,了结50件,立案8件,结案5件。

(21)针对“‘三转’不到位”问题。一是已及时研究调整镇纪委书记分工情况,目前已无“三转”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二是新增1名公务员专职从事纪检工作,配优配强纪检力量。目前专职纪检干部达到6人,均为在编人员,超上级部门关于纪检干部人数的要求。三是镇纪委定期开展业务和理论学习,有效提升了纪检干部自身素质,今年以来,已开展集中学习6次。四是日常工作中,镇纪委切实加强同级监督,对落实“三转”情况及时提醒纠正。

8.农贸市场乱象丛生。

(22)针对“违规集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及时停止了违规集资。二是制定完善了沈巷镇农贸市场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内部管理。三是召开市场内部专题会议2次,强化对农贸市场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

(23)针对“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一是立行立改,镇党委及时调整镇农贸市场纳入沈巷社区管理,并及时对7名员工进行调整,配齐配强新员工,强化对镇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二是制定完善了沈巷镇农贸市场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农贸市场的财务。三是镇纪委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党纪处分1人,追回违纪资金。

(24)针对“职工租门面房减半收取房租”问题。一是制定完善了沈巷镇农贸市场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对少缴租金人员全部追缴到位。三是沈巷社区党委主要负责人给予3名职工批评教育,进一步强化了纪律意识。

(25)针对“存在吃空饷现象”问题。一是制定完善了沈巷镇农贸市场财务管理制度。二是深入调查,追回了吃空饷期间的工资。三是出台《沈巷镇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办法》,实行早晚打卡,严格考勤管理。

9.“四风”问题禁而未绝。

(26)针对“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制定完善了《2021年沈巷镇控拆违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落实控拆违责任。二是加大考核力度,严格落实控拆违网格包保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今年以来,违规建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实现了违法建设零增长。三是组织镇村干部参观新四军第七师纪念馆、王能珍纪念馆,开展座谈交流2次,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多种形式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是正在建设沈巷镇廉政教育文化馆,将官僚主义作为负面典型的内容之一,以后将常态化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警示教育活动。                                  

(27)针对“‘文山会海’反弹回潮”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改进文风的提示单》,加强对改进文风建设的认识,切实精简文件数量。今年以来党委共发文54件(不含程序性发文),同比减少,文风得到改进。二是加强文件的审核把关力度,坚持无实质内容、无实际指导意义、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发文十项措施和程序规定,相关要求已通过线上线下各种形式提醒所有镇机关部门和领导。

1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屡有发生。

(28)针对“违规饮酒”问题。一是区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镇纪委对参与就餐的镇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三是镇纪委强化作风建设专项监督,使全镇党员干部受到警醒,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监督2次,发送廉政短信300余条,转发上级典型案例通报2个。

(29)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一是已退回多报销差旅费450元。二是镇党委书记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三是已转发学习《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鸠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鸠政办〔2017〕8号)、《关于印发<沈巷镇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制度>的通知》(沈办〔2018〕34号),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制度。

(30)针对“公务用车失序”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和租赁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并杜绝为工作需要而忽视用车规定的思想。二是强化公车,特别是租赁电动车的日常管理,由党政办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使用车辆记录清楚用车时间、事由、归还时间等信息,电瓶车使用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三是严格按照鸠江区公车管理规定,由党政办先在公车平台上申请,得到批准后方通知使用人和公车司机使用,并严格遵循申请的时长、路线等规定。无特殊情况需要租用社会车辆的,一律经过审批程序,由党政办在全区平台上申请,如有特殊突发状况,确需使用社会无证车辆需严格审批。

(31)针对“租用个人无证运营车辆随意性大”问题。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和租赁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原则上一律由党政办在公车平台申请,确需租用社会车辆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党政办报备,由党政办统一安排,租用有资质的车辆,租赁社会车辆的程序及使用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二是规定租赁社会用车必须按申请的路线和时长行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路线和超时行驶,并严格监管,费用由党政办统一结算,强化了对租赁社会用车的监督。

(32)针对“新能源汽车租赁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4.8万元已由镇公务员交纳。二是考虑到公务员已公车改革,但确实需要使用到新能源汽车,因此扣除30%公务员车贴用于支付租赁新能源汽车费用。三是先后出台《沈巷镇政府租赁电动汽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和租赁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新能源汽车由党政办统一管理,各部门因公申请新能源汽车,须经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党政办预约,由党政办统筹分配车辆。用车部门使用完后,返回政府充电,将钥匙归还党政办,不得私自出车。党政办跟踪已派出新能源汽车使用情况,核对车辆归还情况。四是账款分离管理模式建立,公务员租用新能源汽车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规范。

11.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33)针对“未执行收支两条线”问题。一是涉及企业已提供情况说明,对当时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当事人提出了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二是已转发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芜湖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汇编学习材料,并转发机关群及资金会计群进行学习,进一步规范报销行为。三是组织开展财务部门工作人员集体学习一次并转发沈巷镇机关群及资金会计群进行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相关人员的纪律意识,在日常工作中杜绝了收支两条线情况。

(34)针对“违规报销外单位费用”问题。一是已追回外单位食堂费用4.03万元。二是转发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文件汇编学习材料,进一步规范了报销制度,提高了相关人员遵守纪律的意识。三是组织开展财务部门工作人员集体学习一次并转发沈巷镇机关群及资金会计群进行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相关人员的纪律意识,杜绝在日常工作中违规报销的情况。

(35)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18处房屋已于4月7日全部设置警示标志。二是9月13日再次完善警示标志,设施警戒线,张贴封条,要求所在村居加强巡查。三是盘活部分闲置资产,其中螺百政府礼堂经镇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作为螺百社区市民学校和青春健康俱乐部使用、福达华府社区办公用房租给穗丰公司作为办公用房、原螺百乡政府办公大楼租赁给安徽智恒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沈巷人家门面房已对外发布公告进行招租,目前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四是进一步加强危房管理,拿出计划,分类处置。

12.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36)针对“群众利益受损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经区政府、区征收办、区建投和沈巷镇政府多方共同努力,通过发行专项债务金的形式筹集资金,将找补款等资金发放给征收户。截止目前,88户的895万元找补款已全部发放到位,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共计发放征收户找补款930.05万元、临时安置费245.88万元。

(37)针对“自行决定收取群众建房保证金”问题。一是已立即停止建房保证金制度,目前已不再执行。二是全面自查,对所有涉及农民建房收取建房保证金户进行核查、登记、造册,已全部通知群众领取。三是已将未退还建房保证金全部退还到相关村居,并再次通知相关建房户9月底前到社区领取。四是完善制度,出台了《沈巷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建房审批、监管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农村房屋监管机制,如做到四到场、落实网格员责任、完善群众举报制度等。五是压实责任,对村(居)及市容队员进行网格化管理并缴纳保证金,目前,全镇建房规范有序。                                           

(38)针对“因行政违法引发行政诉讼”问题。一是聘请市区专业人员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职能部门人员对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规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实行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全镇重要行政行为交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三是提升群众观念,组织镇村干部参观王能珍纪念馆,开展研讨,转变思想观念,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39)针对“镇为民服务中心场所设置不合理”问题。一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目前我镇为残障人员开展上门服务工作。二是健全完善了《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三是在一楼设置老年人和残疾人专用服务窗口。四是计划在沈巷镇政府西北边伟星中央公馆对面规划10.1亩地块,附带条件挂牌出让。现正在编制方案,方案要求拿地方提供约1500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作为沈巷镇为民服务大厅办公用房。

13.信访工作严重滞后。

(40)针对“信访形势严峻”问题。一是每月印发《沈巷镇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时间安排表》,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每日必须按照值班表持之以恒地接访、带案下访,做到“谁接访,谁负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改进工作作风,杜绝在信访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印发《2021年沈巷镇村(居)为主信访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采取检查、通报等方式,对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通报问责。三是多举措做好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策”的标准,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明确化解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四是2021年1-8月沈巷镇信访总量较去年同期下降20%,总体向好。五是国家局交办的重复治理信访件已成功化解15件。

(41)针对“信访积案化解不力”问题。一是每月印发《沈巷镇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时间安排表》,每日安排一位班子成员和一位部门负责人接访,有针对性的安排重点信访人员与其所反映问题的具体分管和分工领导干部见面,当面进行政策解释和宣传。二是印发《2021年沈巷镇村(居)为主信访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压实责任。三是印发《沈巷镇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信访及群众的领导,及时妥善解决重大、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四是印发《沈巷镇信访工作考核办法补充规定》,进一步压实责任。五是定时不定时专题研判重点信访案件,督导积案化解进展。

(42)针对“信访费用支出较大”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彻底解决问题,决不能无原则地用经济补偿换取暂时的息诉罢访。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今年以来,信访费用支出较2018年-2020年每季度平均支出费用大幅度下降。三是制定重点信访案件包保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压实责任。四是印发《进一步规范信访维稳费用申报何审批程序的办法》,进一步规范信访维稳费用申报何审批程序,按照部门预算严控资金支出。五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综治工作,精打细算,既要干好事,又要少花钱。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4.担当作为不够。

(43)针对“作为慢”问题。一是通过对镇村两级党务工作者的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党务工作者对党员发展流程熟练掌握,党务工作相关制度落到实处。二是整改至今共发展党员14名,均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流程按时进行。三是2018年已对时任镇党委组织委员、雍镇社区党总支书记进行问责处理。四是开展大讨论活动,组织培训和外出参观,统一干部思想,提升干部担当作为。

(44)针对“补位意识不强”问题。一是截至目前,雍镇一、二水厂已完成转供水,并取消了取水口,确保了居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二是镇党委会上,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对补位不及时问题进行批评,要求引以为戒,后期涉及到人事变动,尽快明确分工,不得出现缺位的现象。三是自换届以来,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补位及时,各项工作能互相支持,战斗力明显提升。

15.党组织建设工作薄弱。

(45)针对“支部换届不严谨”问题。一是对换届工作高度重视,通过提前部署和提示单的下发,保障换届工作按照规章制度有序进行。二是机关党建的分管领导对机关6个支部书记进行集中谈话,点明存在的问题,批评了相关责任人,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重视,不得出现类似问题。三是调整党务工作者1名,配优配强机关党务工作力量。四是通过对镇村两级党务工作者的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党务工作者对支部换届基本程序、关键环节、注意事项业务内容做到熟练掌握。五是目前机关各项组织生活规范有序,爱党建考核月度党组织行动率和党组织完成率保持在90%以上。

(46)针对“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问题。一是通过工作提示单和会议要求,使机关各支部对于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显著提升,“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明显改善。二是机关党建的分管领导对机关6个支部书记进行集中谈话,点明存在的问题,要求提高认识,引以为戒。三是通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并调整1名机关党务工作者,配优配强了支部党务工作力量,熟悉党务工作流程,确保党务工作得到落实。四是爱党建考核月度党组织行动率和党组织完成率保持在90%以上。

(47)针对“双重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力”问题。一是组织处理1人,对从事机关党建的党务工作者进行调整,明确支部党务工作者,配优配强党务工作者力量,确保党务工作有人负责。二是通过业务培训,提升机关各党支部对党建重要性的认识,以及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三是通过工作提示单,监督指导机关各支部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到位。四是针对类似问题开展自查工作,强化监督指导。目前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6.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48)针对“执行干部选用制度不严”问题。一是通过集体学习、跟班学习等方式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对于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明显提升。二是安排一名同志到区委组织部进行跟班学习,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区委组织部门相关业务培训4次。三是因原组织工作的人员已全部离开沈巷镇,现任组织委员认领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四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显著提高,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的相关规定。五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环节。

(49)针对“干部档案工作滞后”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出台《关于完善沈巷镇镇聘及村(社区)工作人员档案管理的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工作。二是安排专人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对40名同志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收集整理和补充,建立档案资料,及时补缺补差。三是完善健全镇村干部档案管理机制,明确业务主管部门,规范档案管理要求,明确专人管理,切实做好档案保管和更新工作。四是目前已新建立镇村干部人事档案270份。五是发放档案材料收集工作相关提示单,对镇聘及村居干部档案材料进行收集,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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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鸠江区沈巷镇党委

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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