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政法干警教育整顿为民办实事要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秉承执法为民工作理念,结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芜湖市群众信访举报件,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协同环保、应急等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作为,为群众打造宜居生活环境。
关注安全生产,消除风险隐患。鸠江区某废旧金属经营部经营设施器材老旧,物料摆放杂乱无章,未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无消音装置或隔音设备,存在噪音扬尘污染,同时,在经营场所内还存在用于工业切割作业的氧气瓶和液化气罐露天随意摆放,该废旧金属经营部地处芜湖市鸠江区南阳路,临近宁安高铁干线、安徽省防汛物资芜湖储备库、集贸市场及居民生活区,如发生氧气瓶和液化气罐燃爆事件危害极大,对此,鸠江区检察院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道进行整治,目前该废旧金属经营部已清理完毕。
关注长江岸线整治,保护绿水青山。《2020年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某船厂按照长江岸线整治工作搬迁过程中混凝土地面未进行清除,且存在大量的钢铁废弃物,未达到长江岸线整治要求中“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的生态修复标准。对此,鸠江区检察院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镇政府进行整治,目前该船厂存在的钢铁废弃物已清理完毕,正在进行复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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