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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里街道:“四注重”发挥案件教育警示功能
来源:鸠江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5-28 15:29

鸠江区湾里街道纪工委本着“惩前毖后 治病救人”的原则,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在线索初核、立案审查、处分执行和暖心回访等环节,不断强化党纪法规学习,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警示功能。

注重发挥案件的转化功能。在问题线索初核阶段,向被初核对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纪法规,明确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鼓励他们明辨是非,主动交代自己的错误问题。

注重发挥案件的警示功能。在立案审查阶段,要求被审查人学习党章、党纪,提高对党纪党规的敬畏与认知,敲响被审查人的纪律警钟,让涉案人员消除对立情绪,如实说明违纪违法事实,积极主动配合审查调查工作,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理。在审理谈话中向被审查人讲明纪律的严肃性,分析犯错原因,有的放矢地进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要求被审查人学习所涉违规违纪条款的具体内容,谈体会、讲认识,提高党性修养,唤醒被审查人的党员意识。

注重发挥案件的震慑功能。在送达处分决定时,疏导被处分人正视自己的违纪错误,正确对待组织上的处理,同时以宣布处分决定为契机,扩大受教育对象的覆盖面,面向所在支部党员,开展党纪党章学习和廉政教育,通过宣布和通报一些典型案例,要求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检查,让党员干部从中获得启示,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自觉筑牢拒腐防变、廉洁为民服务的思想道德防线,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目的。

注重发挥案件的暖心功能。在党员干部受处分期间,对当年受处分的人员通过上门回访、走访座谈、谈心谈话等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状态、思想认识、工作表现和悔错改错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给予组织上的关心和爱护,帮助他们提高再认识,接受再教育,鼓励他们放下包袱,振作精神,轻装上阵,让纪律处分有力度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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