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芜湖市鸠江区财政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鸠江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1-16 10:50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2日至12月2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1月24 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向鸠江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理论学习不扎实、武装头脑不力

针对“理论学习不扎实、武装头脑不力”问题: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纳入学习内容。二是及时制定党组及支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不折不扣的完成了学习任务,今年至今已完成学习11次。三是在认真组织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不定期组织开展了理论测试,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十九大精神和党建理论应知应会知识的知晓率。

2、党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力

针对“党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力”问题:一是区财政局党组严格落实《中共鸠江区财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2019年以来已研究了财政预算收入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核算中心采购云服务、职工职称续聘、土地使用税奖励等三重一大事项。二是坚持和完善党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2019年2月份再次明确了党组成员分工。三是党组每年二次专题研究了党建工作。四是制定了支部党员活动日实施方案,党建活动以多种形式开展。

3、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针对“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问题:一是2019年预算安排“三大攻坚战”资金合计37370万元,其中污染防治资金16144万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资金19726万元、脱贫攻坚结对帮扶资金1500万元,于3月份已全部批复到部门按规定拨付使用。二是督促相关单位加大执行力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而不实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而不实”问题:一是局党组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每年至少二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于2019年5月份开展了专题学习研究。二是于2018年12月份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职责清单。三是2019年2月份再次明确了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分工并已正式上报区委。四是结合党建知识每个季度开展了一次测试。五是结合区委宣传部下发的意识形态工作提示单按时开展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选人用人不规范

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鸠江区“薪火计划”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程方案》,鼓励支持我局优秀年轻干部程馨和胡中华参加了选拔工作,通过选拔考试,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干部工作制度。2019年以来已研究了财政预算收入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核算中心采购云服务、职工职称续聘等三重一大事项。三是理顺管理体制,已请示区委、区政府,进一步明确了下属单位管理,财政分局(所)党建、经费及考勤办公等日常管理由镇党委、政府负责,区财政局主要按隶属关系负责财政分局(所)人员编制、职务晋升等人员管理。四是针对混编混岗现象严重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配合组织、人社部门结合实际逐步落实混编混岗现象的整改工作。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2018年以来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了“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支委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二是局借调人员已于2018年12月份将党员关系转至我支部,区财政核算中心党员关系也已转入,退休人员结合已春节慰问采用上门送学的方式进行党员教育管理。三是2018年支部换届、2020年补选支委委员工作均已按规定程序实施完毕。

3、专题教育活动走过场

针对“题教育活动走过场”问题:一、已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抓好每次专题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二、已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教育片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戒,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局党组每年认真扎实召开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和会议材料均已报经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审核批准。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内部管理偏松偏软

针对“内部管理偏松偏软”问题:一是局党组印发了《关于上下班考勤自查整改的通知》,督促沈巷、白茆、二坝财政分局、汤沟财政所及财政核算中心及时进行了自查,并上报了整改报告,局党组已对沈巷、二坝分局进行了通报批评。现财政分局(所)已由镇政府考勤。二是区财政局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下属单位定期报送考勤情况,不定期的对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已及时制定了鸠江区财政局机关收发文制度。

2、下属财政分局(所)体制机制不顺

针对“下属财政分局(所)体制机制不顺”问题:一是理顺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了下属单位管理,财政分局(所)党建、经费及考勤办公等日常管理由镇党委、政府负责,区财政局主要按隶属关系负责财政分局(所)人员编制、职务晋升等人员管理,同时通过镇政府内部交流解决人员老化问题。二是针对混编混岗现象严重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配合组织、人社部门结合实际逐步落实混编混岗现象的整改工作。

3、深入基层指导帮带不够

针对“深入基层指导帮带不够”问题:一是每年已上报区政府财政系统年度培训计划并获批; 2019、2020年已举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公共基础设施等学习培训。二是已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制度,加强对基层财政系统的业务指导工作。三是为进一步加强与上级和下级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民生工作,每年均下发《关于征集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向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征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民生事项,区民生办根据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反馈的项目征集表汇总后,根据区财力情况报区政府批准实施。

4、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一是局党组已认真扎实召开了2018年、2019、2020年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和会议材料并已报经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审核批准。二是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已建立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三是局党组每年安排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结合财政风险内控制度建设,已再次梳理本局和下属单位的廉政风险点。 

5、“四风”问题隐形变异

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文风不实的问题:一是已结合开展的“严强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项行动,加大作风建设督查力度,防范于未然。二是已扎实开展“双联系工作”,每月至少走访一次。三是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每年开展一次对党员干部学习笔记的检查工作。

针对办公场所“生活化”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已于2018年底对沈巷财政分局进行了巡察,加强对局机关和所属二级机构的监管。二是2019年5月份已对下属单位进行了全面清查所有办公用房(包括局机关及各分局、所),是对白茆分局、二坝分局办公用房超标现象,责令立即改正并已予以通报批评。目前办公用房超标现象已整改到位,杜绝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不分现象。

6、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缺失

针对思想缺位、行动缺位、党纪党规教育缺乏的问题:一是2018年至今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已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已于2018年12月15日至2019年1月对沈巷财政分局进行了巡察,加强对局机关和所属二级机构的监管。三是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已多次通过党员大会、党组会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进行了学习。四是已结合党建知识测试加强执纪“四种形态”的等党纪党规教育考核。

7、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针对报销附件不全、虚报人数超标准接待、工作不细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已严格执行区财务、审计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履行财务报销程序。二是通过对不合规的报销进行调查核实:对虚报人数超标准接待问题已责令整改,超标款1820元已6月份退回财政,并对当时分管领导和经办的报账同志予以批评教育;三是2015年1月起,全区所有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财政预算经费不再拨付单位账户(除区医院差额补助外),区直预算单位(除区医院外)支出账户全部撤销。四是2015年4月起,全区预算单位(除区医院外)人员工资全面实纳入财政一体化工资统发系统,并按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工资统发。

(四)被巡察单位履行主要职能方面

1、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

针对经营性资产长期被非法占用、经营性资产空置数量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2019年已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摸底工作,对被占用的资产,通过发通知、约谈、发律师函、起诉等方式清收资产。鸠兹家苑活动中心商业体已清收,并追缴了占用期间的租金。二是区宜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宜居公司资产接收管理及运营流程》,制定了《关于公租房巡视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已经开展整治工作。三是通过招商,鸠兹家苑餐饮广场和滨江新居幼儿园已对外出让成功,近期将挂牌出让鸠兹家苑商场·超市,出租鸠兹家苑商店四、伟星城菜市场、大发融悦东方菜市场等资产。四是结合全区机构改革工作已增加一名国资工作人员。

2、财政监督管理不到位

针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我局已拟定《鸠江区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并印发实施;二是我局已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分类或分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陆续制定《鸠江区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综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鸠财〔2018〕59号)、《鸠江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奖补办法》(鸠财〔2018〕96号)、《鸠江区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农村厕所改造工作考评及奖补办法》(鸠城管委办〔2018〕35号)以及《鸠江区教育费附加应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鸠财〔2018〕118号)。

3、财政改革推进不到位

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不力的问题:一是因我区国有企业企业规模较小,国有企业负责人均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任职,工资由原编制的单位发放,区财政局2018年11月专题请示市国资委,经积极对接市级主管部门,暂不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市国资委已批准。二是已将区属国有企业考核纳入区政府目标考核。

针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已印发《进一步加大公务卡推广使用力度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再加大公务卡宣传力度,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目录制度。二是财政局每年将公务卡等财务培训纳入培训计划上报批准,2019年、2020年均结合工作多次开展了公务卡使用培训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

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5863765;电子邮箱jjqcaizheng@126.com。

中共芜湖市鸠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芜湖市鸠江区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所有内容版权归鸠江区纪检监察网站所有,未经同意不得使用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CP备案:皖ICP备202001921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