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鸠江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鸠江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0-12 09:4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2日至10月18日,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对鸠江区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9日,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向鸠江区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问题

一是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鸠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党组集中学习、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二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专题辅导、理论培训等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成果。

(2)针对“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重大部署,完成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和部分人员轮岗交流工作,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二是组织扫黑办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与区扫黑办的交流沟通,确保信息渠道通畅。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视程度不高

(3)针对“法院定位政治机关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院领导班子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定期参加分管部门庭务会,听取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二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法院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从思想深处深刻认识到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严格坚持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的审核以及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党组会做到会前有方案,主要领导落实“末位表态制”。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调整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意识形态专题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三是完善网络舆情应对处理机制。成立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鸠江区法院关于加强舆情应对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升干警舆情分析研判处置能力。

3.党组发挥职能作用不充分

(6)针对“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将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谋划,将服务平安鸠江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作为重点工作推进。二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各类犯罪,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审慎使用强制措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三是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及时发送司法建议,将办案成果转化为服务经济发展的新路径。

(7)针对“管大局、保落实方面存在欠缺”问题。

一是加强执行团队建设,调整执行局人员工作分工,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执行效率。扎实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主攻民生、金融等重点案件,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二是研究制定《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管理规定》,建立执行案款清理台帐,对长期滞留的执行款分类规范化管理,定期核查。三是修订完善院长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和信访研判会议制度,规范内部信访处理流程,做好释法、说理及答疑工作,减少执行矛盾。

(8)针对“司法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法官审判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与上级法院沟通力度,重大疑难案件宣判前主动就案件的法律适用、裁判尺度等问题向上级法院报告。三是修订完善《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发改案件评查办法》,坚持每季度召开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评析会,并将评查结果作为法官年度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等级晋升依据之一

(9)针对“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性不够”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长江经济带领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总结经验教训,积极主动参与综合治理,进一步延伸审判触角,及时发送司法建议并跟踪整改效果。二是切实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理机制。

4.贯彻党和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不全面不彻底

(10)针对“入额领导班子成员完成办案指标存在虚挂”问题。

一是制定《鸠江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分案工作规定》,科学设置入额班子成员分案系数比例,压实入额班子成员办案责任。每月通报院庭长、员额法官办案情况。二是推动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指定入额班子成员主办,推进领导一线办案常态化。

(11)针对“司法责任制落实融合差”问题。

一是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对符合条件的法官助理予以任命,科学合理配置审判力量。二是完善审判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按照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分类考核,将绩效考核结果与部门和个人年底评先评优、法官选任及退出、法官等级晋升等挂钩,发挥绩效奖金考核作用。

5.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不扎实

(12)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抓好矛盾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方法化解涉诉信访积案。二是强化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增强法官对重大敏感案事件可能产生的信访隐患的防范意识,做好判前释法、裁判说理和判后答疑工作,争取做到案结事了。

(13)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扎实”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每月召开扫黑除恶专题党组会和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二是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力度,落实“一案三查”工作制度,深入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彻底推进“六清”行动,严格依法办案,做好打财断血,及时掌握辖区内重大涉黑案件并及时介入、跟进。三是扎实推进中央第14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建立院扫黑办工作例会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着眼于长效长治,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

(14)针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指导力度不强”问题。

一是制定《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在线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金融纠纷在线审理程序,运用“互联网+金融”探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线上处理模式,增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二是对2019年金融案件进行梳理,集中样本进行类型化、系统化分析,以司法建议或专项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反馈,推动金融机构查缺补漏。三是建立与金融机构沟通机制,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与金融机构举行金融审判联席会议,就金融案件审理中典型性、代表性问题形成《关于防范金融风险、提升审判质效问题的会议纪要》。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6.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15)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大审务督察力度,每月不定期开展审务督察,加大对干警日常考勤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请销假等制度。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将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党组班子成员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克服“重业务轻党建”思想,狠抓作风建设,严肃执纪问责,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严肃处理问责。

(16)针对“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三个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的有关规定,以身边反面典型案例教育警醒干警。二是扎实开展省高院“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禁令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法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

7.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

(17)针对“职能定位不准”问题。

一是深入落实“三转”要求,强化纪检人员对审判业务知识的学习,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增强政治素质和工作本领。二是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综合运用作风监督、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信息资源,制定完善的风险处置预案,分类、分项细化梳理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下院庭长、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权力职责,实行清单化管理、台账式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8)针对“对同级党组和班子成员监督乏力问题。

一是厘清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党组班子成员履职清单,做到责权明确,做实做细同级监督,严格落实向区纪委请示汇报制度。二是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现场监督、案件梳理排查、问题线索处置、完善细化问责制度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围绕“三重一大”实施精准监督,派驻纪检组参加和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要文件起草和会签、对重要干部任免进行前置性把关、对相关制度进行廉洁性评估等方式,加强对院重大决策的检查监督,督促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19)针对“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纪委监委相关工作要求,规范举报受理、线索核查的工作流程。二是拓宽问题线索来源,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完善来信、来访、来电、举报中心网站和廉政监督卡“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体系,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作为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三是推进监督工作与信息化建设的深度融合,将立案、分案、送达、庭审、合议、宣判、执行到结案、归档的每个节点纳入审判监督管理范围,打通业务管理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联结点,有效形成监督合力。

8.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制度规定不严格

(20)针对“廉洁自律意识不强”问题。

已按2018年省委巡视组巡视鸠江区委时巡视整改要求完成整改。

(21)针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用于信访维稳工作”问题。

一是调整了院司法救助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全体执行人员学习了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安徽省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二是落实请示汇报制度。使用信访维稳专项资金做到提前向区政府、区委政法委等部门请示汇报,明确信访维稳资金使用要求,严格救助材料审核。

(22)针对“国有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芜湖市鸠江区企业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进行学习并统一理解和适用,严格资金的管理使用。二是加快破产强制清算案件的审理进程,及时与管理人沟通,督促管理人积极履行职责,加快案件审理进程。三是制定《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缓、减、免交管理规定》,提高承办法官对缓交诉讼费用案件的重视程度。

9.“四风”问题纠治不彻底

(23)针对“少数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一是以“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抓手,深入整治“庸、懒、散、拖”等作风顽疾,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意识。二是对开展的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活动进行“回头看”,重新梳理问题台账,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三是推行网上办公办案,制定《鸠江区法院关于推进网上办公办案的规定》,加强信息化应用情况通报考核;严控发文数量,发文数量明显降低。

(24)针对“办案存在‘三同’现象”问题。

一是严把出差审批关,修订和完善了《鸠江区法院公务用车、出差及调警工作审批事项有关规定》,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严格审核出差事由。坚持异地执行能够网上委托办理的一律委托办理。二是完善报销程序,规范执行财务制度,相关出差支出使用公务卡支付结算,加强财务监督。三是强化纪律约束,杜绝“三同”等违纪现象的发生。

(25)针对“发放家属助廉金不符合规定”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对全院2013年以来奖金津贴发放情况开展检查并进行自查自纠。今后将进一步严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0.领导班子建设弱化

(26)针对“存在‘本位主义’”问题。

一是调整党组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以分管部门工作分工的转变促进班子成员的交流合作,提升大局意识。二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加强理论武装,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增强班子成员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自觉性。

(27)针对“工作主动性不强”问题。

一是制定长期未结案件督办规定,由审管办建立个案台账,及时对即将到期的案件进行预警,加强对长期未结案件的跟踪督办和管理。二是强化对案件审判、执行环节的监督,实行执行效率月度通报和约谈制度,落实执行“一案双查”,倒逼规范执行。

11.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

(28)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学习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的学习理解和适用,党组集中学习《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二是科学规范开展干部提名动议酝酿、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及时向区委组织部请示报告。

(29)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

一是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注意提高年轻干部使用比例,2020年3月开展的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中选拔任用了10名优秀年轻干部。二是有计划分步开展轮岗交流,注重在推进司法改革、执行攻坚等重大任务和综合行政、涉诉信访、诉讼服务、人民法庭等重要岗位培养锻炼干部,着力增强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

(30)针对“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政策规定,完善任前程序。二是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充分听取干部群众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及时向区委组织部请示报告。三是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做到归档及时全面。

12.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31)针对“增补支委和基层党组织换届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组织活动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认真学习《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规范换届选举等工作流程,结合人事变动严格按照选举工作流程完成了第四支部和第五支部书记改选、第二支部和第三支部部分支委的改选工作。

(3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大压力传导,提升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党总支定期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严肃学习纪律,利用微信群、学习强国、爱党建等平台,不断丰富“三会一课”内容、灵活“三会一课”形式、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13.干部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精神不足

(33)针对“担当精神不足”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省市区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增强干警责任意识及攻坚克难和勇于担当的精神。二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正在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攻坚克难,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全力攻坚执行难。

(34)针对“自我纠错勇气不足”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对再审案件的审查制度,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认真对待、审慎处理,加强审判委员会对此项工作的严格把关。二是对2016年以来检察机关发放的检察建议进行了再梳理,确定专人审查检察建议。

(四)对主题教育和专题教育查摆的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4.“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和“讲严立”专题教育整改方面

(35)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以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主要抓手,强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二是各党支部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科学制定好支部“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将“两学一做”主题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三是党员干警每日利用学习强国和爱党建等平台进行理论学习,利用学习强国和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充实思想,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有效结合起来。

(36)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部署落实上级决策,分管领导深入庭室部门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落实“八项规定”的要求,会议和发文数量明显减少。二是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增强群众观念,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对漠视群众诉求、冷横硬推等现象,从严查处。三是加快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推进跨域立案、网上立案、一站式服务等,发展多元解纷机制。坚持科技强院,以信息化建设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推行智能审判,方便群众诉讼,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3-5968577;邮政信箱: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邮政编码:241000;电子邮箱:wuhuwu55@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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