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鸠江区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鸠江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2-09 17:3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2日至12月2日,市委第九专项巡察组对鸠江区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24日,巡察组向区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理论学习不扎实,武装头脑不力

针对理论学习不扎实,武装头脑不力等问题,一是局党组根据区委宣传部下发的学习计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理论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进行集中学习,同时下发给各基层支部参考学习,目前各支部已根据学习计划全部完成;二是局党组、各支部都制定了学习制度,使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三是结合局党组、各支部一季度学习情况,局党组分别于2019年4月11日、2019年12月16日、2019年12月17日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汤沟中心水利站、白茆排灌站、十四连圩电力排灌站理论学习进行了督查,2020年上半年各支部组织开展党建知识理论测试;四是局党组、各支部积极参加学习强国的学习和测试,并且我局胡清荣被表彰为2019年3月“学习之星”,汪贻双、李生玉为2019年11月份学习强国“学习之星”,2020年截止10月底,共有10名同志获得鸠江区学习强国“学习之星”荣誉。

2.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

针对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高位推进,提高政治站位。2019年度区委书记、区长和分管区长分别组织开展巡江活动,强化督查力度;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巡查频次。在夜间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区砂管所对敏感水域,重点水域开展不定时、无规律巡查;2019年至今,共车巡184次,出艇898次,出动执法人员5743人次。三是增加投入,优化执法方式。针对偷采方式的变化在人防的基础上增加技防,2018年5月以来区砂管所在敏感水域附近陆续设置了5个固定监查点,配置5个远程射灯、3个高音喇叭等设备,每个监查点安排2个人24小时蹲点监控,并投入69万元采购了三套高清摄像头,对敏感水域进行24小时远程监控,同时区政府已累计投入约650万元建设执法基地,因汛期导致岸基破坏,待岸基完成后立即投入使用;四是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2019年元月至今共查获31条非法吸砂泵船(其中一条由于泵船上人员现场暴力抗法造成逃逸)和6条非法运砂船只,对查获的船只一律顶格处罚,2019年至今共计处罚15条非法泵船和3条运砂船只,缴纳罚款共计115.34万元整;五是部门联动,强化联合执法。2019年以来,在长江河道黄砂禁采日常巡查工作中,区长江河道黄砂管理所与省河道局、市河道局、毗邻县区、水上公安、海事等部门共开展15次联合巡查;六是举一反三,加强岸线保护。2019年对长江主要支流裕溪河、青弋江和青山河所有砂站于2019年6月份进行拆除,其中裕溪河18家砂站拆除在2019年10月通过省交通厅验收,青弋江(青山河)11家砂站也于2019年6月拆除,进入场地平整并于2019年12月开始复绿,已全部完成,并在2020年6月由市水务局组织验收通过。七是关于“清四乱”专项行动不到位,3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成功销号,同时,荣鑫矿业弃渣乱堆四乱清理为全省清四乱典范,并已上报水利部;八是区水务局于2019年3月21日向市水务局、区政府就河长办人员编制问题报告解决,2019年3月27日,区编办回复“根据省委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和区水务局”三定“规定,区水务局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编制和人员在区水务局统筹使用”。2019年4月,区水务局已落实4名工作人员专职河长制工作。

3.党的领导薄弱,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针对党的领导薄弱,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各支部已按照党性体检的方式客观、全面、公正评定党员;二是各支部已召开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并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上交2018年及2019年度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局党组已召开“肃清茆斌案影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三个以案”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支部已于2019年12月份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已建立局党组会议制度,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程序落实;四是在建工程垄口回填、预警系统建设等“三重一大”事项都经过班子成员讨论决定。

4.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 

针对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一是2019年9月19日,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大会;二是2019年9月24日,举办读书班集中学习并开展第一次集中研讨;三是2019年9月29日,开展第二次集中研讨;四是2019年9月30日,读书班结业仪式,学习先进事迹,传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文件精神;五是同时组织并督促各支部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先进事迹,参观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等。

“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一是2020年4月22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等;二是2020年4月29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通报文件;三是2020年5月22日,观看“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片;四是2020年6月28日,开展谈心谈话;

5.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力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力问题。一是调整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三是局党组已向区委宣传部汇报2019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全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以及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2020年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正在总结准备上报;四是局党总支、各支部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阵地建设。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选人用人不规范

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一是建立了鸠江区水务局后备干部花名册;二是制定了鸠江区水务局后备干部学习培训计划;三是完善了借调人员手续;四是区水务局2018年按用人程序招录工作人员16人,2019年招录专业技术人员8名,均为水利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及基层站所工作。

2.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

针对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汤沟中心水利站支部、十四连圩电力排灌站支部、白茆排灌站支部都已完成标准化建设;二是建立了局领导班子联系点制度;三是已于2019年2月底已成立了区水利机电排灌站支部和区河道所支部,并按照程序和时间要求,于2019年3月26日开展新支部选举工作。

3.组织生活不规范

关于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一是各支部已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且按照要求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二是各支部都已按照程序召开2019年度及2020年党小组会议和支委会,每季度按时召开党课和党员大会;三是各支部党员都已按月缴纳党费;四是刘会芬、余庆斌、水心亮等人的入党志愿书均已找到并归档;五是机关支部2019年2月份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各支部于2019年12月份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六是2020年9月30日十四连圩支部周卫军、黄宏志同志被列为发展对象,目前正在准备申请预审。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四风”问题隐形变异

关于“四风”问题隐形变异问题。一是对十四连圩排灌站6月31日维修工作餐进行调查,经查实为日期写错,针对此情况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处理;二是对少数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底违规发放的津贴共计28500元进行清退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各站所均对所有办公用房进行登记,制定了办公用房台账;四是白茆排灌站、汤沟中心水利站、区河道所均制定公车使用制度,各站所均制定了规范交通费报销制度,并严格实施;五是针对二级机构部分站所享乐主义思想严重,经查实为十四连圩黄山寺电力排灌站、裕溪站因站内垃圾以及化粪池无法清理,故找当地农民进行清运,并且支付一定垃圾清运费,局党组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处理,并且要求各站所重新制定了职工岗位职责,规定站内卫生均由当班人员处理。

2.工作作风不扎实

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一是各支部均已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二是重新优化了局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职责,使工作更加高效化;三是局领导多次深入基层站所进行走访。

3.监督执纪不到位

针对监督执纪不到位问题。一是已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纳入局党组以及各支部的学习计划中,并按照要求进行了学习;二是各支部均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对干部廉政方面进行提醒;三是对2018年10月17日至11月16日打卡记录中存在问题的职工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在2019年3月份区督导组轮值督查活动中,我局未有任何一起迟到、早退等行为;五是局下属各排灌站重新制定了各站所的值班考勤制度,统一制度,统一管理,并且已实施;六是为各站所采购指纹打卡机,要求职工每天打卡四次,并将考勤结果充分运用至年底绩效考核中。

4.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一是对江北三个排灌站的公用经费进行公示,并按照要求对区水务局、区水利机电排灌站、区河道所的公用经费进行了公示;二是对白茆排灌站2015年3月11日,4月份7号凭证3万元采购款分多次报销,规避招标手续进行核实,并对责任人进行约谈处理;三是对汤沟中心水利站2017年9月公车维修费超3000元,分2次报销,规避财务审批手续进行核实,并对责任人进行约谈处理;四是对个别排灌站违规报销的行为进行清退款项,共计金额890元,并对责任人约谈处理。

5.内部监管缺失

针对内部监管缺失问题。一是2019年4月初制定并印发了《区水务局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暂行办法》、《区水务局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二是2019年3月底鸠江区水利机电排灌站印发《鸠江区泵站管理办法》,确保泵站安全、有序、高效运转;三是立即对对区水务局下属单位公房使用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方案,通过仔细摸排、现场确认,全面掌握了公房使用情况,对下属事业单位共计5500.05的房屋进行专项整改,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正在实施。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上一轮巡察整改方面

1.整改不到位

针对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区水务局2018年按用人程序招录工作人员16人,2019年招录专业技术人员8名水利工程类及电气工程类专业,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及基层站所工作;二是2018年3月,区水利机电排灌站举办泵站运行管理培训活动;三是2018年12月16日,参加省水利厅举办的省水利统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四是2018年11月19日,参加全市2018年度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班;五是2018年8月22日,参加省水利厅举办的全省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培训班;六是2019年3月14日,参加全省农村供水工程底数调查及农村饮水安全信息系统培训班;七是2019年以来,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人员已多次参加上级水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安全生产、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项目法人培训,河湖管理及范围划定,水质检测、农村供水工程、安徽省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等11个培训班,增强了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八是各支部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且按照要求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九是各支部都已召开党小组会议和支委会,2019年全年4个季度的党课和党员大会均已召开;十是2019年4月初制定并印发了《区水务局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暂行办法》、《区水务局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举一反三”不够

针对“举一反三”不够问题。一是白茆排灌站已一次性补清2014年4月以来所欠水电费74457元;二是白茆排灌站江坝站已重新安装用水管道,中心站已改装管道,单独装表与住户分开,现均已施工结束,彻底解决了公水私用问题;三是白茆排灌站对住家户用电已按照一户一表将电表全部安装到位,彻底解决公电私用的问题;四是各站所已对国有门面房进行排查,十四连圩电力排灌站、汤沟中心水利站已将门面房收回;五是经核实其他各站所均无公电、水私用情况。

五.被巡察单位履职主要职能方面

1.巡查监管不到位,黄砂盗采屡禁不止

关于巡察监管不到位,黄砂禁采屡禁不止问题。一是高位推进,提高政治站位。2019年度区委书记、区长和分管区长分别组织开展巡江活动,强化督查力度;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巡查频次。在夜间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区砂管所对敏感水域,重点水域开展不定时、无规律巡查;2019年至今,共车巡184次,出艇898次,出动执法人员5743人次。三是增加投入,优化执法方式。针对偷采方式的变化在人防的基础上增加技防,2018年5月以来区砂管所在敏感水域附近陆续设置了5个固定监查点,配置5个远程射灯、3个高音喇叭等设备,每个监查点安排2个人24小时蹲点监控,并投入69万元采购了三套高清摄像头,对敏感水域进行24小时远程监控,同时区政府已累计投入约650万元建设执法基地,因汛期导致岸基破坏,待岸基完成后立即投入使用;四是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2019年元月至今共查获31条非法吸砂泵船(其中一条由于泵船上人员现场暴力抗法造成逃逸)和6条非法运砂船只,对查获的船只一律顶格处罚,2019年至今共计处罚15条非法泵船和3条运砂船只,缴纳罚款共计115.34万元整;五是部门联动,强化联合执法。2019年以来,在长江河道黄砂禁采日常巡查工作中,区长江河道黄砂管理所与省河道局、市河道局、毗邻县区、水上公安、海事等部门共开展15次联合巡查;六是在长江河道黄砂禁采日常巡查工作中,加强与市局、毗邻县区、水上公安、海事等部门的联合巡查;在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中,加强与市局、区扫黑办、鸠江公安分局的协同配合;在水利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工作中,加强与区直有关部门、属地政府的密切配合。

2.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

针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2019年以来,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人员已多次参加上级水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安全生产、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项目法人培训,河湖管理及范围划定,水质检测、农村供水工程、安徽省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等11个培训班;二是对鸠江区2018年度农田水利建设“最后一公里”进展情况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目前项目已验收合格,正在整理验收资料;三是对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各标段工程定期进行调度,对进度情况汇总并报区政府;四是裕溪河治理项目已做环评;五是铜城闸项目未做环评但已在初步设计报告中落实环保、水保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法人已严格按照环保、水保要求落实相关费用和各项措施,做到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六是新建保安站环评已做,水土保持方案已编制结束,并通过评审。

3.水利基础设施薄弱

针对水利基础设施薄弱问题。一是全面梳理全区堤防长度和薄弱环节。鸠江区范围内堤防总长度274.404千米,其中长江、裕溪河、牛屯河、青弋江、青山河、扁担河等主要河流堤防均经过达标建设,但非等级堤防中汤沟、二坝镇惠生连圩、白茆镇黑沙洲、天然洲等长江无为大堤外护圩或江心洲圩仍存在一些薄弱处。经过仔细排查,二坝镇菜篮圩堤防从官棚至铁路桥北侧长2.5千米,二坝段惠生连圩堤防从水楼站至中路高墩长18.9千米。汤沟段惠生连圩堤防从汤沟站至水楼站长9千米。白茆镇三垄圩堤防从神塘到临江8.3千米,十五丈圩堤防从西江站到大洼子长4.8千米,南垄圩堤防从大洼子到九号沟长5.5千米,大江圩堤防从九号沟到套沟长5千米,新埂外圩堤防从新埂站到小江长2.5千米,黑沙洲圩堤防长22千米,天然洲堤防长13千米。沈巷镇大江圩堤防从黄山寺站到马庄闸长4.1千米。各段非等级堤防均划分了责任段,由各镇安排专人负责堤防巡查并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二是对堤防薄弱环节进行排查治理。因考虑行洪需要,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已不再对外护圩、江心洲等堤防进行全面系统治理及堤防等级达标提升,仅在汛期进行对亟待解决的薄弱处进行应急加固,且区政府每年水利兴修期间进行排查隐患,投入资金进行薄弱处治理,确保堤防安全渡汛。2016年洪水后,区水务局经过排查,共产生29处险情,其中12处为沈巷镇裕溪河-牛屯河堤防,1处为长江堤防,目前已经进行了相关薄弱环节治理堤防达标建设,其余17处为非等级堤防,区水务局在水利兴修安排堤防加固专项资金进行了治理。2016-2019年每年汛后,鸠江区水务局都仔细排查非等级堤防薄弱处,2016-2017年投资2193.56万治理堤防除险加固23处,水毁修复35处;2017-2018年投资320万治理堤防加固5处;2018-2019年投资160万治理堤防加固3处;2019-2020年投资620万治理堤防加固3处。三是持续治理。对水利基础设施薄弱问题,鸠江区水务局将持续摸排非等级堤防的水毁情况,确定需要治理的堤防加固项目,逐一进行修复性治理,确保非等级堤防发挥其效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856051;电子邮箱:1245155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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