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持续强化典型案例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进一步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鸠江区官陡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袁千进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4月至10月,在全国文明城市迎检期间,袁千进私自将单位租用的新能源电动车用于个人上下班约20次。2020年12月,袁千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时至今日,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敬畏、不在乎,心存侥幸、明知故犯,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止不收敛。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务必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知敬畏、守纪律,让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行动自觉。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征”,进一步强化公车管理使用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认真组织学习《鸠江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规定,以真抓的态度、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有力有效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立足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及时防治;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围绕公车私用、公油私用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自查自省、积极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发现的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成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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