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通报对官陡街道、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原鸠江区环保分局)在环保整改工作中推进不力问题问责情况
来源:鸠江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2-25 14:50

根据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鸠江区芜湖华源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禽业”)和芜湖光亮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亮禽业”)环保问题投诉事宜。2018年9月4日,该环保信访件按属地原则分解后,交由官陡街道进行整改处理。官陡街道对华源禽业信访整改回复内容与实际整改状况存在偏差,上报的处理及整改情况均有“停产补办环评”这一措施,但实际上没有严格执行,导致信访投诉人不满并向省第三环保督察组重复反映6次。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将任务分解给官陡街道实施后,对两企业环保检查工作流于形式,未能发现光亮禽业存在持续经营、整改工作成效不大的问题。在市环境监察支队调查认定光亮禽业存在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手续无法审批、污染严重的问题后,仅以一纸行文要求官陡街道进行处理。2019年4月3日,区主要领导对环保相关问题进行检查时,发现华源禽业存在未关停以及污染反弹问题。

上述问题暴露出官陡街道在辖区企业污染整治问题中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措施落实不力;鸠江区生态环境分局存在检查力度不够、督促官陡街道实施“两断三清”措施不力、指导协调不足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现予以通报批评。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要按照“十戒十做”“四对标四整治”总体要求,持续推进“严强转”专项行动,自觉查找思想僵化、精神懈怠,缺乏担当、执行不力,作风飘浮、效率低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做到困难面前不退缩、矛盾面前不绕行,以破难题的实际成效带动各项工作整体提升。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对工作缺位、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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