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补偿款终于收到了,真的要感谢你们。”日前,鸠江区湾里街道石城社区王大爷激动地对电话回访的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说道。
此前,湾里街道街道纪工委根据《关于对长江流域(鸠江段)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专项监督不留死角,对渔民个人诉求、补偿款发放到位等情况持续重点关注。辖区内虽只有3户6人兼业捕捞渔民,但8条“三无”渔船均已达成船网拆除事宜,并签订了补偿协议,共计76223.76元人民币。
2020年12月中旬,街道纪工委督查到该笔补偿款已通过区相关部门审核、发放,及时对补偿款发放到位情况进行了专项电话回访。在回访中发现1户已收到,且补偿金额相符,另2户暂未收到补偿款。针对该问题,街道纪工委立即督促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进行核实,后查明为1户提供的存折长期不使用造成过期、1户提供的银行卡为2类卡(限额1万元)造成的原因,街道财政所积极跟进,于近日将35189.16元补偿款发放到王大爷手中。
“这次因为家里有事花去了大部分积蓄,这笔补偿款能及时补充家庭开销,心里的石头总算是放下了。”王大爷看着账上的余额,非常开心。
“长江‘十年禁鱼’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纪检部门只有扎扎实实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才能切实为群众生活撑起健康‘守护伞’。”湾里街道纪工委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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