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人民法院沈巷法庭原庭长杨从权违纪违法被党内严重警告
来源:鸠江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9-15 08:32

日前,中共鸠江区纪委对鸠江区人民法院沈巷法庭原庭长杨从权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

经查,杨从权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和礼金。

杨从权同志身为党员干部、法院审判人员,理应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和法官职业道德,却知法犯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造成不良影响,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从权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中共芜湖市鸠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芜湖市鸠江区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所有内容版权归鸠江区纪检监察网站所有,未经同意不得使用
技术支持:安徽子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CP备案:皖ICP备202001921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