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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区: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
来源:鸠江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7-06 16:49

鸠江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

着力夯实基础,拓宽检举控告渠道。一是畅通来访渠道。重新修订制作《来访须知》、《鸠江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常识》、《鸠江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办法、疑问详解》等宣传彩页,向来访群众分发。通过区纪委监委网站等媒介公布来访场所、接访时间等信息,引导群众依法、有序来访。二是构建多元体系。依据《规则》第七条,建成“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体系。坚持执行《领导班子信访接待日制度》,同时加大与信访、政法、行政执法等区直部门的横向交流,建立了信访件按职能相互移送机制,进一步延伸监督的触角。三是有效运用平台。利用好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及时将信访件和来访信息规范登记录入系统,并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确保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准确。每一件信访件受理、办理、审批、办结全程留痕,方便今后信访件的查验、核对,每一件信访件都找得到来源、查得到进展、看得到结果。

注重宣传引导,增强党员群众监督意愿。一是做好宣传引导。制作简单明了的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宣传单页,既宣传受理范围、工作流程、来访人须知、如何书写举报信等方面内容,引导群众高效便捷举报,又宣传不予受理事项、诬告陷害行为查处等内容,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检举控告,减少错告和诬告陷害行为。二是维护合法权益。建立保护举报人制度,加大对泄露检举控告信息、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等破坏检举控告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强化激励保障。严格执行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原则。对实名举报,处置结束后,承办部门第一时间采取当面反馈、电话反馈等形式,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逐一答复,并留下反馈痕迹。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健全内控机制,提升检举控告办理质效。一是坚持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信访件承办部门定期向信访部门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处理结果等要求,坚持定期分析本地区检举控告综合情况,持续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提供重要参考。二是健全检查督办工作机制。加大自办力度,凡上级交办件不再向下级交办。采取电话、发函、跟踪、协调等多项督办举措,对下转信访件定期督办检查,推动承办单位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质量。特别是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等重点领域信访举报件的督办力度,对逾期不办的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三是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坚持刀刃向内,坚决纠正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拖延积压等问题,进一步巩固整治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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