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群众举报后,心里一直很郁闷。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心中的沉重包袱终于可以放下了。”被澄清正名的一名干部如此表示。
为查实信访真相,化解信访案件, 保持“有问题的干部绝不放过,没有问题的干部也绝不能蒙受不白之冤”的初心,鸠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两重一轻”工作标准,保障信访案件顺利了结。
重证据。办理信访案件时,时刻保持以证据为核心的意识,把坚持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证据作为处理案件的客观基础,坚持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和运用证据,坚持用证据说话,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还原事实真相。
重调查。始终坚持调查为重,通过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以及亲自走访有关组织,要求其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及其他必要情况等方式,对案件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轻言辞。对于举报人与被举报人的单方面说辞,慎重对待,既不能完全不信,也不能轻易相信,双方的说辞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处理案件的证据之一。
下一步,派驻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坚持“两重一轻”工作标准,把通报违法违纪案例和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让违法违纪者寸步难行,让干大事者大胆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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