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江水位持续上涨,白茆镇进入汛期,为确保全镇防汛工作落到实处,白茆镇纪委强化了防汛工作纪律,保证了安全度汛。
一是严格防汛期间请销假。主汛期期间,无重大事项任何干部不得随意请假,必须坚守岗位。各大队部驻点防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说明去向及返回时间,并另外落实好责任人。
二是严格信息畅通。所有镇村干部,防汛期间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外出或出差要向办公室报告去向及联系方式,确保政令畅通。
三是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不得脱岗,不得将值班电话呼转至手机,重要雨情水情及领导重要指示,要在第一时间上传下达,确保信息及时传递。
四是严格工作纪律。防汛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到村防汛救灾不走过场,重点危险地段必须实地查看,增强群众防汛意识;不得瞒报谎报灾情,做到事实就是,群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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