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8年机关、社区干部廉洁过清明,裕溪口街道采取多种举措,确保全街机关和社区干部过上一个廉洁的清明节。
提升干部廉政意识。在节前,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章》和《芜湖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全街干部党性修养;通过通报鸠江区纪委《关于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一步认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延伸;通过街道QQ群、微信群下发清明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提醒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切实增全街干部的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垂范遵守廉洁规定。街道要求机关和社区干部垂范倡导移风易俗时代新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要严防“节日腐败”行为,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和旅游,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等;严禁收受任何形式的“红包”礼金、礼品、消费卡;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等。
强化对干部监督管理。街道纪工委加大对清明期间干部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实效。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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