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2年市区巡察反馈我镇的问题线索中,一大部分问题线索都是由于没有长效机制的约束,违反招投标规定,甚至存在利用采购中的“潜规则”开始小腐小贪,雁过拔毛一些蝇头小利到索取回扣,从而走向了违纪违法。惨痛的教训倒逼着我们必须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办法堵塞漏洞,让“潜规则”变成阳光下的“明规则”。
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招投标采购工作,沈巷镇在全镇公开征选长效单位,助推基层廉洁建设。镇招标办在认真调研、到兄弟单位学习经验的基础上,近日向社会公布了公开征选2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工程和劳务类长效单位的公告,通过公开征选2万元以下零星维修和劳务类长效单位制度的建立,在全镇构建了从点滴抓起,从细微抓起,杜绝腐败滋生,让村居“两委”从细微处做起,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达到一切“规则”在群众监督下阳光运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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