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统一部署,鸠江区纪委决定从2018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印发了《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截止3月底,查处扶贫领域问题4个,涉案金额4.9万元,党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2人。印发《关于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并在省市区纪委网站公开曝光。
明确整治重点。主要围绕脱贫攻坚履职尽责不力问题、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等。重点整治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困难群众生活费发放等领域,存在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帮扶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在脱贫攻坚和结对帮扶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细化工作举措。对2016年以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特别要对群众信访举报、财政监督检查、专项审计、巡视巡察、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甄别核实,仔细梳理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切实做到“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见问题线索”。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真正做到底数清、任务明。
加强重点督办。区纪委将创新工作机制,通过片区协作、交叉办案、提级办案等方式,对涉及扶贫领域每一件问题线索进行跟进督办核查,做到“问题线索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问题线索较多但查处不力的镇街,区纪委不定期进行抽查督查,对重点问题线索和典型案例适时开展挂牌督办。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对脱贫攻坚和结对帮扶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镇街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推进脱贫攻坚和结对帮扶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纪检监察机关压案不查、有责不追的,相关职能部门搞形式、搞变通、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追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对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镇(街)和部门,要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监督责任。
强化信息报送。自2018年1月起,每月认真梳理后报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情况、典型案例,每年7月1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次年1月1日前报送上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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