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出台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坚持“三必三不提”,严把纪检监察干部选拔入口关,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干部档案必审,有疑问的暂不调整。凡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一律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先审核干部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对审核档案发现的问题,根据规定提出意见建议,有存疑的或待认定的,一律暂停选拔任用和交流工作程序。干部档案审核情况表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干部所在单位及干部本人签字、盖章并留存。
廉洁情况必听,未查清的暂不调整。认真了解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涉及提拔的,在考察时,将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必问、必察内容。实行干部任用征求意见制度,凡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一律以书面形式就人选的廉洁自律情况,听取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和区纪委监委相关科室意见。对纪检监察部门未出具书面意见的,对有人民来信未核查的,暂不调整。
举报反映必查,未查清的暂不调整。在动议环节,案管室、信访室就拟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人选进行反映情况查询把关。涉及重用或提拔的,在考察或公示期间接到对考察对象的举报反映,一律由区纪委组织部或考察组进行查核,形成调查结论,提出是否影响使用的意见。问题没有调查清楚的,不予上会讨论研究。
中共芜湖市鸠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芜湖市鸠江区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
|